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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译注 备蛾傅 迎敌祠 旗帜 号令 杂守
发布日期:2025-03-07 16:52    点击次数:93
备蛾傅

【题解】

《备蛾傅》是墨子讲解城市防御战的专题之一,也是城市防御战的重点。“蛾傅”即《备城门》篇所说的“蚁傅”,指敌人凭借人多势众强行攻城,采取如蚂蚁爬墙般的人海战术。这种方法是城市攻坚战中最常用的战术,也是最野蛮最血腥的战术,很难有投机取巧的余地。而墨子则一针见血地指出:“蛾傅”之法实质上是敌将无计可施之下的愤怒焦躁行为,不足畏惧。接着,墨子为禽滑釐详细讲解了悬陴、纍荅、镵杙、沙石、悬火等各种军事防御设施的设置及相互间的配合关系。整个讲解过程既有“战略上蔑视敌人”的英雄气概,也有“战术上重视敌人”的铁血风采。

49.1 禽子再拜再拜曰:“敢问适人强弱[1],遂以傅城,后上先断[2],以为程[3];斩城为基[4],掘下为室;前上不止,后射既疾,为之奈何?”子墨子曰:子问蛾傅之守邪[5]?蛾傅者,将之忿者也。守为行,临射之,校机藉之,擢之[6],太氾迫之[7],烧荅覆之,沙石雨之,然则蛾傅之攻败矣。

【注释】

[1] 适:同“敌”。弱:当作“梁”。

[2] 断:斩,砍头。

[3] :当为“法”(王引之说)。

[4] 斩:通“堑”,挖掘。

[5] 蛾傅:即《备城门》篇所说的“蚁傅”。

[6] 擢:即“拔”,这里指拔去敌军的爬城器具。

[7] 太氾:当为“火汤”(孙诒让说),指开水、热油之类。

【译文】

禽滑釐两番再拜后说:“请问,如果敌军自恃强大,强行攀登城墙,后上者斩首,以此为军法;同时在城下挖壕沟,筑土山,开掘隧道。前面的士兵攀爬不止,后面弓箭急射不停,怎样应付这种情况呢?”墨子回答说:你是问怎样防守像蚂蚁爬城的攻城方法吗?这种蚂蚁爬城的进攻方式,是敌将在焦虑无奈下的疯狂举动罢了。守城者只要加筑行城,居高临下射敌,用机械抛掷重物砸他们,抽走他们的爬城器械,用滚水、热油浇泼他们,朝他们头上扔掷燃烧的物体,将沙石像雨点般倾倒下去。如此蚂蚁爬城的攻法就能被挫败。

49.2 备蛾傅,为县脾[1],以木板厚二寸,前后三尺,旁广五尺,高五尺,而折为下磨车[2],转径尺六寸[3],令一人操二丈四方[4],刃其两端,居县脾中,以铁璅敷县二脾上衡[5],为之机,令有力四人下上之,弗离。施县脾,大数二十步一,攻队所在六步一。

【注释】

[1] 县脾:即“悬陴”(毕沅说),陴本义指女墙,悬陴指用铁索悬挂的形如城垛的木箱。

[2] 磨车:即滑车。

[3] 转:当为“轮”。

[4] 方:当为“茅”。

[5] 铁璅:即“铁链”。璅,同“锁”。

【译文】

防备敌人像蚂蚁爬城般的强攻,制作悬挂的大木箱,用两寸厚的木板做成,前后各三尺宽,两旁宽五尺,高五尺,下面是滑车,轮子直径一尺六寸,派一个士兵拿一支二丈四尺的长矛,矛头两边有锋刃,立于木箱之中。用两条铁链悬挂木箱上部的横木,装上辘轳,派四个强壮有力的士兵操纵滑车升降,不要离开。架设悬箱,大约二十步放置一架,敌军进攻队伍所在方向每六步一架。

49.3 为纍荅[1],广从丈各二尺[2],以木为上衡,以麻索大遍之[3],染其索涂中,为铁鏁,钩其两端之县。客则蛾傅城,烧荅以覆之。连䈕、抄大皆救之[4]。以车两走[5],轴间广大,以圉犯之[6],鹶其两端以束轮[7],徧徧涂其上[8],室中以榆若蒸[9],以棘为旁,命曰火捽,一曰传汤,以当队。客则乘队,烧传汤,斩维而下之,令勇士随而击之,以为勇士前行,城上辄塞坏城。

【注释】

[1] 纍荅:一种御敌器械,类似渠荅而以燃烧攻击敌人,参见《备城门》篇。

[2] 从:同“纵”,长度。丈各:当为“各丈”。

[3] 以麻索大遍之:当调整字序,为“以大麻索遍之”(孙诒让说)。遍,同“编”。

[4] 连䈕:用以打击爬城之敌的器械。抄大:当为“沙火”(孙诒让说)。

[5] 走:同“輳”,这里指车轮。

[6] 圉:从外圈箍加固器物的铁环。犯:同“范”,钳箍。

[7] 鹶:同“融”,即“熔”,指加热使膨胀。

[8] 徧徧:密密地(岑仲勉说)。

[9] 室:这里指荅的内部。蒸:即“薪”。

【译文】

制作纍荅,长和宽各一丈二尺,上部横梁为木质,用麻绳捆编,麻绳要在泥水中浸过。装上铁链,钩住两头的挂环。如果敌人蚂蚁般爬城攻城,燃荅以压顶之势投向敌人。用连䈕、沙、火等物拒阻敌人。准备两轮车,轮轴间距离要长,用圉加固,将两端的钳箍加热膨胀后套住冷却后紧束轮轴,密密地涂上泥,内部塞满榆木的薪柴,外部用荆棘包裹,称之为“火捽”,也叫“传汤”,布置在敌人进攻队伍的正面。敌人结队登城,就点燃“传汤”,砍断吊绳滚落下去,命令勇士随后反击敌人,将“火捽”作为开路的工具。城上守卫要随时修补毁坏的城墙部分。

49.4 城下足为下说镵杙[1],长五尺,大圉半以上,皆剡其末,为五行,行间广三尺,貍三尺,大耳树之[2]。为连殳[3],长五尺,大十尺[4]。梃长二尺[5],大六寸,索长二尺。椎,柄长六尺,首长尺五寸。斧,柄长六尺,刃必利。皆其一后[6]。荅广丈二尺,□□丈六尺,垂前衡四寸[7],两端接尺相覆,勿令鱼鳞三,著其后行中央木绳一[8],长二丈六尺。荅楼不会者以牒塞[9],数暴干。荅为格,令风上下。堞恶疑坏者,先貍木十尺[10],一枚一[11],节坏[12],植[13],以押虑卢薄于木[14],卢薄表八尺[15],广七寸,经尺一[16],数施一击而下之,为上下釫而之[17]。

【注释】

[1] 说:当作“锐”。镵杙:削尖的木桩。

[2] 大耳:当作“犬牙”。

[3] 殳:古代一种尖头有棱无刃的竹木制武器。

[4] 尺:当作“寸”(孙诒让说)。“十”为衍文。

[5] 梃:即“连梃”,参见《备城门》篇。

[6] 皆其一后:当作“皆著其后衡”(岑仲勉说)。

[7] 四寸:当为“四尺”(岑仲勉说)。

[8] 木:当为“大”。

[9] 荅楼:“荅”字展开,形状如楼。

[10] 十尺:上当有“长”字(孙诒让说)。

[11] 枚:当作“步”(岑仲勉说)。

[12] 节:同“即”。

[13] :即“钉”,向下敲击(岑仲勉说)。

[14] 押:压于上方。虑:衍文。卢薄:柱上横木。

[15] 表:当作“长”。

[16] 经:同“径”。

[17] 釫:钉。

【译文】

在城外墙根处埋植锐利的尖头木桩,长五尺,粗一围半以上,末端都要削尖,共埋五行,行距三尺,埋入土中三尺,犬牙交错地埋植。造连殳,五尺长,直径一寸。连梃长二尺,宽六寸,系连梃的绳子长二尺。椎,柄长六尺,头部长一尺五寸。斧,柄长六尺,刃口一定要锋利。这些都放置在后边横木上。荅,宽一丈二尺,长一丈六尺,搭在前面横梁上,垂下四尺。两头衔接处要有一尺左右的结合部,不能像鱼鳞那样交错。在后横梁中间系一根大绳,长二丈六尺。荅体有不密合的地方,用木片填塞,反复暴晒使其干燥。制作安放荅的格子,令上下通风。城堞破败,有坍塌危险的地方,预先埋植十尺长的木桩,隔一步埋一枚。一旦城堞坍塌,就钉紧木桩,上面压上横木,横木长八尺,宽七寸,直径一尺,反复击打将木桩打下去,上下端用钉钉牢。

49.5 经一[1]。钧、禾楼、罗石[2]。县荅植内,毋植外。杜格[3],貍四尺,高者十尺,木长短相杂,兑其上[4],而外内厚涂之。为前行行栈,县荅。隅为楼,楼必曲里[5]。土五步一,毋其二十畾[6]。爵穴十尺一,下堞三尺,广其外。转城上[7],楼及散与池[8],革盆。若转攻,卒击其后,煖、失[9],治。车革火[10]。

【注释】

[1] 经一:为衍文,当删。

[2] 钧:当为“钩”。禾:当作“木”。罗石:即“纍石”,参见《备城门》篇。

[3] 杜格:当为“柞格”,用于阻碍敌军前进的军事设施。

[4] 兑:同“锐”。

[5] 曲里:当为“再重”(孙诒让说),参见《备城门》篇。

[6] 畾:同“蘲”,筐笼。

[7] 转城上:不详,译从略。

[8] 散:当为“杀”(孙诒让说)。

[9] 煖:同“缓”。

[10] 革火:当作“熏火”。

【译文】

准备好铁钩、木楼、纍石等物。荅要悬挂在柱子内侧,不要悬挂在柱子外侧。柞格埋入地下四尺,露出地面部分最高十尺,木头长短相杂,削尖顶端,内外侧都涂上厚厚的泥。制作军士前进用的行栈,悬挂荅。在城角建楼,楼一定要建多层。积土每五步一堆,每堆不少于二十筐。城头每十尺凿一个爵穴,在城堞下三尺处,外面口要宽。修建行楼、杀、水池,准备好盛水的皮盆。假如敌兵转移攻击方向,我方士兵出击,行动迟缓或错失战机,以军法惩治。用车辆装载熏火。

49.6 凡杀蛾傅而攻者之法,置薄城外[1],去城十尺,薄厚十尺。伐操之法[2],大小尽木断之[3],以十尺为断,离而深貍坚筑之,毋使可拔。二十步一杀,有鬲,厚十尺。杀有两门,门广五步。薄门板梯貍之[4],勿筑,令易拔。

【注释】

[1] 薄:木桩做成的障碍物。

[2] 操:当为“薄”。

[3] 木:当为“本”。尽本,连根。

[4] 梯:当为“浅”。

【译文】

一般阻止敌人蛾傅攻城之法,在城外树立木桩做屏障,距离城墙十尺,厚达十尺。采伐木桩的方法,树木不分大小连根挖起,砍作十尺长的树段,间隔一段距离而深埋夯实,不让敌人能够拔出。每二十步设一座杀,杀中有鬲,厚十尺。杀上装有两门,门宽五步。木桩墙门板的地方要浅埋,不要夯实,使它易于拔出。

49.7 城上希薄门而置捣[1]。县火,四尺一椅[2],五步一灶,灶门有炉炭。传令敌人尽入,车火烧门[3],县火次之,出载而立,其广终队,两载之间一火,皆立而待鼓音而然[4],即俱发之。敌人辟火而复攻,县火复下,敌人甚病。敌引哭而榆[5],则令吾死士左右出穴门击遗师[6]。令贲士、主将皆听城鼓之音而出,又听城鼓之音而入。因素出兵将施伏,夜半而城上四面鼓噪,敌人必或[7],破军杀将。以白衣为服,以号相得。

【注释】

[1] 希:望,正对着。捣:当作“楬”(王引之说),同“杙”,小木桩。

[2] 椅:当为“樴”(孙诒让说),挂悬火用的钩子。

[3] 车:当为“熏”,熏烤。

[4] 然:通“燃”。

[5] 哭:当为“师”(俞樾说)。榆:别本作“去”。

[6] 遗:当为“溃”。

[7] 或:同“惑”。

【译文】

城上正对着木桩屏障门口处相应位置立楬。悬挂火具。每隔四尺装一个悬挂火把的钩樴,每五步设一灶,灶门前堆放炉炭。等敌人全部进入后下令熏火烧门,随即抛掷悬火。拿出作战器具站好,宽度与敌人队列宽度相等。每两个作战器具之间设一悬火,站立等待鼓声响起就全部点燃,一齐投射。敌人避开熏火继续进攻,就再次投放悬火,敌人痛苦不堪。敌人引兵而退,就命令我方死士从左右穴门冲出,追击溃败之敌。命令勇士和将官不论出击或回城都应遵从城上的鼓声。趁出击的机会设下伏兵,半夜时分城上四面击鼓呐喊,敌兵必定惊疑不定,伏兵便可乘机攻破敌营、擒杀敌将。要穿白色战衣,用暗号互相联络。

【评析】

蛾傅在古代攻城战中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战法,一般都是攻城方在占据绝对优势而守城方又恃险固守的情况下,凭借兵力优势强行攀爬城墙以夺取城池。本篇就是墨子专门为禽滑釐讲解如何应对这种战术的。墨子应对策略其实分两个层次,即心理层面的防御和军事层面的防御。在心理层面上,墨子首先从战略高度否定了蛾傅之法的威胁性,指出蛾傅之法在本质上是敌将愤怒焦躁心理反应,也是敌军外强中干的表现。事实上,蛾傅之法何尝不是从心理层面到军事层面对守城之敌施加的双重重压呢。按照孙武的军事斗争经验,“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孙子兵法·谋攻》)强者就是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从各方面压倒对手。但是,战争对参战的双方都是一把双刃剑,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关键还是看谁的气势更足,谁的心理承受能力更强。墨子显然深谙此道,首先给守城者吃一颗定心丸,先从心理层面立于不败之地,这是夺取守城胜利的基础。

在军事层面,墨子更是充分发挥了他理论家和发明家的优势,把各种防御武器的优势发挥到极致,并结合各种防御武器的特点进行合理搭配,形成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防御体系,给予来犯之敌以迎头痛击。例如悬陴的原型是滚木,滚木的威力是很大,但使用起来过于简单粗放,在激烈的战斗中无法重复使用。悬陴就是在滚木的原理基础之上,两端装上利刃,再与辘轳结合在一起,不但提高了滚木的杀伤力和攻击范围,还能够反复使用,较之滚木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在各种军事器械的配合上,纍荅、火捽等火器可以与悬陴结合使用,城下再埋设镵杙以配合上述器械有效杀伤敌人,外围埋设薄等障碍物以牵制敌人。所有这一切构成了一个立体的防御网,只要指挥得当,完全可以有效阻击敌人,争取最后的胜利。

墨子是一个指挥若定的军事家,也是一个善于发明创造的科学家,但更是一个悲天悯人的哲人,他所有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最终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如何保护弱者、如何消弭战争、如何实现人类社会的和平有序发展。换句话说,墨子在处理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上给我们带来的启发和教育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

迎敌祠

【题解】

本篇重点介绍了在战争开始之前的准备工作,其中既包括祭祀、祝祷、望气等上古流传下来的巫文化仪式,也包括一些必要的人事安排、军事布置和社会安抚工作。巫术仪式虽然只是一些迷信活动,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却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同时也为我们留下了第一手文化史参考资料。另外,文章在详细介绍巫术仪式活动之余,又详细讲解了军事战备方面的各种注意事项。可见,在墨家的思想观念里,仍然将战争胜负的主要因素寄托在人事上,而不是将命运完全交给冥冥之中的各路神灵。

50.1 敌以东方来,迎之东坛,坛高八尺,堂密八[1];年八十者八人,主祭青旗;青神长八尺者八[2],弩八,八发而止;将服必青,其牲以鸡。敌以南方来,迎之南坛,坛高七尺,堂密七;年七十者七人,主祭赤旗;赤神长七尺者七,弩七,七发而止;将服必赤,其牲以狗。敌以西方来,迎之西坛,坛高九尺,堂密九;年九十者九人,主祭白旗;素神长九尺者九,弩九,九发而止;将服必白,其牲以羊。敌以北方来,迎之北坛,坛高六尺,堂密六;年六十者六人,主祭黑旗;黑神长六尺者六,弩六,六发而止;将服必黑,其牲以彘。从外宅诸名大祠,灵巫或祷焉,给祷牲。

【注释】

[1] 堂:当为衍文。密:总括长、宽、高三者而言(岑仲勉说)。

[2] 青神:这里指身穿青衣充当神灵的人。下诸神皆同。

【译文】

敌人自东方而来,就迎接神灵于东坛,坛高八尺,长宽皆为八尺;以八位八十岁的老人主祭青旗,用八个身高八尺的青衣人担当青神,八名弓弩手,每人射八支箭;将领服装必须为青色,以鸡作为祭品。敌人自南方而来,就迎接神灵于南坛,坛高七尺,长宽皆为七尺;以七位七十岁的老人主祭赤旗,用七个身高七尺的赤衣人担当赤神,七名弓弩手,每人射七支箭;将领服装必须为赤色,以狗作为祭品。敌人自西方而来,就迎接神灵于西坛,坛高九尺,长宽皆为九尺;以九位九十岁的老人主祭白旗,用九个身高九尺的人担当素神,九位弓弩手,每人射九支箭;将领服装必须为白色,以羊作为祭品。敌人自北方而来,就迎接神灵于北坛,坛高六尺,长宽皆为六尺;以六位六十岁的老人主祭黑旗,用六个身高六尺的黑衣人担当黑神,六位弓弩手,每人射六支箭;将领服装必须为黑色,以猪作为祭品。派遣灵巫在城外诸多有名的大祠堂里祈祷神灵,为他们提供祭品。

50.2 凡望气,有大将气,有小将气,有往气,有来气,有败气,能得明此者可知成败吉凶。举巫、医、卜有所长,具药,宫之[1],善为舍。巫必近公社[2],必敬神之。巫、卜以请守[3],守独智巫、卜望气之请而已[4]。其出入为流言,惊骇恐吏民,谨微察之,断罪不赦。望气舍近守官。牧贤大夫及有方技者若工[5],弟之[6]。举屠、酤者置厨给事,弟之。

【注释】

[1] 宫之:当为“官养之”,否则与“善为舍”句意重叠。

[2] 公社:官方祭土地神的地方。

[3] 请:通“情”,实情。按,“守”上当补“报”字。

[4] 智:通“知”。请:通“情”。

[5] 牧:当作“收”,聚集。

[6] 弟:同“第”,划分等级次第。

【译文】

但凡望气,有大将气,有小将气,有往气,有来气,有败气,能明了这些气的人可以预知成败吉凶。荐举有特长的巫师、医师及卜师,为他们准备相关药材,官方供养起来,妥善安排他们的起居。巫师的住所必定要靠近土地神社,必须要将他们敬若神明。巫师和卜师向城主据实报告望气及占卜的结果,只有城主一人知道而已。若巫师和卜师暗中散布流言,造成吏民恐慌,需暗中探察,对有罪者要严加处罚,绝不姑息。望气地点要与城主官署靠近。把贤良大夫和有特长的匠人集中到一起,进行相应第等的划分。挑选屠夫和酿酒人,安排到厨房里做事,也要划分职务等级。

50.3 凡守城之法,县师受事[1],出葆循沟防[2],筑荐通途[3],修城。百官共财[4],百工即事,司马视城修卒伍。设守门,二人掌右阉[5],二人掌左阉,四人掌闭,百甲坐之。城上步一甲、一戟,其赞三人[6]。五步有五长,十步有什长,百步有百长,旁有大率,中有大将,皆有司吏卒长。城上当阶,有司守之。移中中处[7],泽急而奏之[8]。士皆有职。城之外,矢之所逮[9],坏其墙,无以为客菌[10]。三十里之内,薪蒸、水皆入内[11]。狗、彘、豚、鸡食其肉,敛其骸以为醢,腹病者以起。城之内,薪蒸庐室,矢之所逮,皆为之涂菌。令命昏纬狗纂马掔纬[12]。静夜闻鼓声而噪,所以阉客之气也[13],所以固民之意也,故时噪则民不疾矣。

【注释】

[1] 县师:军队中职官名称。

[2] 葆:同“堡”,堡垒。循:巡视。

[3] 荐:路障。

[4] 共:同“供”。

[5] 阉:同“掩”,门扇。

[6] 赞:佐,辅助。

[7] 移中中处:前“中”字指簿书。中处,适当的地方。

[8] 泽:当作“择”。

[9] 逮:及,这里指箭矢射程之内。

[10] 菌:同“翳”,掩体。

[11] 薪蒸:细木。水:当为“木”,上脱“材”(孙诒让说),“材木”,大木。

[12] 纬:束。纂:系。掔:使牢固。

[13] 阉:同“掩”,压制。

【译文】

但凡守城之法,县师接受任务,离开堡垒去巡视城防,修建路障以阻断通道,修筑好城墙以御敌。百官供给战争所需的财物,百工要积极准备守城用具。司马要根据城防具体情况调派人手。设置守门士兵,二人负责掌管右边城门,二人负责掌管左边城门,四人共同负责城门的开闭,百名全副武装的士兵据守城门。城墙上每隔一步派驻一名带甲士兵,一名执戟士兵,另有三人辅助。每五步设一名伍长,每十步设一名什长,每百步设一名百长。城每面有一位将领,城中央大将坐镇,每一方面都有官员在管理。城墙阶梯处有官员负责把守。将公文簿籍移至适当的地方保管,择紧要文书上报。每位军士都有自己的职责。城外,箭矢射程之内的断壁残垣要全部推倒,以防成为敌方的掩体。将三十里以内的所有大小树木全部运进城内。把狗、猪、鸡的肉吃掉之后,收集剩余骨头,制成肉酱,肠胃有病的人可因此受益。城内的柴堆和房屋,只要城外的箭能射到,都要涂上泥。黄昏以后,下令全城人将马和狗等牲畜拴紧套牢。夜静听到鼓声,众人要一齐呐喊,以压制敌人的气势,同时也能稳定民心,声势大盛老百姓就不会惊恐了。

50.4 祝、史乃告于四望、山川、社稷,先于戎,乃退。公素服誓于太庙,曰:“其人为不道,不修义详[1],唯乃是王[2],曰:'予必怀亡尔社稷,灭尔百姓。’二参子尚夜自厦[3],以勤寡人,和心比力兼左右,各死而守。”既誓,公乃退食。舍于中太庙之右,祝、史舍于社。百官具御,乃斗鼓于门[4],右置旂,左置旌,于隅练名。射参发,告胜,五兵咸备,乃下,出挨[5],升望我郊。乃命鼓,俄升,役司马射自门右,蓬矢射之,茅参发,弓弩继之;校自门左,先以挥,木石继之。祝、史、宗人告社,覆之以甑[6]。

【注释】

[1] 详:当作“祥”(孙诒让说)。

[2] 唯乃是王:当作“唯力是正”(孙诒让说)。

[3] 参:同“叁”。厦:当为“厉”之误(毕沅说),同“励”。

[4] 斗:疑为“升”字之误(孙诒让说)。

[5] 挨:当为“俟”,等候。

[6] 甑:古代蒸饭用的瓦器,底部有许多透蒸气的孔格,置于鬲上蒸煮食物。

【译文】

战前,太祝、太史祭告四方神祇、山川、社稷,然后退下。国君身穿白色祭服在太庙誓师,誓词说:“敌人行不义之事,不修德行,只知崇尚暴力,叫嚣'我一定会征服你的国家,消灭你的百姓’。大臣们日夜勤勉劳苦,全力辅助我,同心协力,守望相助,誓死守卫国土。”誓师完毕,国君下去用餐。他临时住在太庙右边的屋舍内,太祝和太史住在社庙中。百官各司其职,进而升鼓于太庙,在庙门右边树旗,在庙门的左边立旌,在旌旗一角书写将帅的名字。射三箭,祈祷战斗胜利,所有兵种齐集,出太庙等候,随后登上城头观望城外的情况。然后命令擂鼓登台,役司马在城门右边发射蓬蒿制成的箭,持矛刺地三下,接着弓弩手向空射箭;军校先在城门左边,挥动兵器,然后木头擂石一齐抛下。太祝、太史、宗人到社坛祭告,然后用甑将祭文扣住。

【评析】

战国时期,对神灵的敬畏和祭祀仍然是社会文化中最基本的特征。“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这里的祀是指祭祖的仪式,戎是指出征前的祭社仪式。也就是说,国之大事,就在于这两类祭祀。这两种祭祀,一个关乎政权的合法性,一个关乎政权的稳定性,所以才会受到特别的重视。社神就是土地神,祭祀土地神有请神灵保佑国家安定、国土不受侵凌、战争胜利等重大意义,是古代军队中最重要的仪式。《迎敌祠》篇就是介绍如何在迎敌之前进行祭祀、祝祷、望气等趋吉避凶、预测胜利的巫术活动,为我们认识先秦时期的军旅祭祀活动提供了宝贵的文献资料。

不论墨子是否相信鬼神的存在,这种祭祀活动都是上古流传下来的神圣仪式,在战时有支撑国家意志、军队信念、百姓寄托的巨大精神作用,相当于今天的战争总动员,墨子必然要慎重对待。祭祀、祝祷是非常庄严神圣的活动,因此文章在介绍的时候也是非常谦恭而详尽的。根据敌人进攻方位的不同,祭祀的内容也不尽相同,这其中主要考虑的因素有五行、方位、神灵、旗帜、祭坛规制、祭品、祭祀人等,同时还要照顾到各种要素之间的严格对应关系。除此之外,所有人对待巫师必须恭敬有礼,因为他们是神明的代表,担负着与神明沟通的重大责任;而巫师在祭祀、祝祷期间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有丝毫差错。

祭祀是祈求神灵的佑护,而望气则是占卜战争的结果。望气是根据云气的色彩、形状和变化来附会人事、预言吉凶的一种占卜方法。《史记·天官书》对望气占卜法有过详细介绍,“稍云精白者,其将悍,其士怯。其大根而前绝远者,当战。青白,其前低者,战胜;其前赤而仰者,战不胜。”云气颜色青白,底部大而前部形状细长,那么两军必战;云气色青白而前部稍微低垂,能够取胜;云气前部色赤而稍微仰起,会打败仗。《左传·桓公十一年》云:“卜以决疑,不疑何卜?”望气只是为了消除人们心中的疑虑,并不能决定战争的胜负,所以墨子十分警惕望气结果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强调只有守将一人能够知道望气的结果并严格保守秘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散步有关望气结果的言论,否则“断罪不赦”。墨子深知三人成虎的道理,所以便从源头上杜绝谣言产生的可能,以免“惊骇恐吏民”。

我们欣喜地看到,尽管墨子主张天志、鬼神之说,重视战前的祭祀和望气等巫术活动,但他同样强调了战争中人的重要作用。墨子在文中详细介绍了战前的人事安排,包括各级官吏的职守,城防警卫制度,战争动员制度,战时管理等等。读完文章,我们不得不惊叹,墨子确实是一个挥洒自如的战争艺术大师,在他的指点下,战争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如此轻松写意而又有条不紊地展开,天命与人事是如此水乳交融般地浑然一体,胜负又怎么会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呢。

旗帜

【题解】

本篇题为《旗帜》,但并不能涵盖文章的全部内容。文章实际讨论的是战时整个战争机制的有效运转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介绍了不同旗帜所代表的不同含义,旗帜的指挥、通讯和联络功能;另一方面则谈到了以徽章区别各种参战人员,以便行使更加有效的指挥和管理职能。这些内容应该是墨子在总结古代军事管理经验基础上加以系统化的成果。

51.1 守城之法,木为苍旗,火为赤旗,薪樵为黄旗,石为白旗,水为黑旗,食为菌旗[1],死士为仓英之旗[2],竟士为雩旗[3],多卒为双兔之旗,五尺男子为童旗,女子为梯末之旗[4],弩为狗旗,戟为旗[5],剑盾为羽旗,车为龙旗,骑为鸟旗。凡所求索,旗名不在书者,皆以其形名为旗。城上举旗,备具之官致财物,之足而下旗。

【注释】

[1] 菌旗:上绣食用菌图案的旗帜。

[2] 仓英:同“苍鹰”(苏时学说)。

[3] 竟士:精锐士卒。雩:当作“虎”。

[4] 梯末:当为“姊妹”。

[5] :同“旌”。

【译文】

守城之法,树苍青色旗表示需要木材,举赤旗表示需要火,挂黄旗表示需要柴草,用白旗表示需要石头,悬黑旗表示需要水,扬起菌旗表示需要食物,打出鹰旗表示调集敢死队,挂出虎旗表示调用精锐士卒,挂双兔旗表示征调大量士兵,挂童旗表示征用五尺童子,挂姊妹旗表示征集女子,挂狗旗表示需要弓弩,挂旌旗表示需要戟,挂羽旗表示需要剑和盾,挂龙旗表示需要车,挂鸟旗表示需要马。凡是需要征调物品,军书上无对应的旗帜时,就按该物的形状名称制作相应的旗帜。城头举旗,后勤官员就根据提示送去财物,需求满足后降下旗帜。

51.2 凡守城之法:石有积,樵薪有积,菅茅有积[1],雚苇有积[2],木有积,炭有积,沙有积,松柏有积,蓬艾有积,麻脂有积,金铁有积,粟米有积;井灶有处,重质有居;五兵各有旗[3],节各有辨,法令各有贞,轻重分数各有请[4],主慎道路者有经[5]。

【注释】

[1] 菅:茅草的一种,叶面平滑无毛,坚韧耐用,适合做扫帚、编绳索等。

[2] 雚:同“荻”。

[3] 五兵:《周礼》郑玄注引郑司农云:“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也。”

[4] 请:通“情”,实际情况。

[5] 有经:巡视道路者各有负责的区域和巡视路径。

【译文】

大凡守城之法,必须储备石头、薪柴、茅草、芦苇、木料、木炭、沙土、松柏、蓬艾、麻脂、铜铁和粮食;在适当的地方打井安灶,敌方的重要人质要有居住的地方。各军兵种有各自的旗织和符节,法令各有条例,等级轻重各有规定,主持巡查道路的官吏也有各自的巡查路径。

51.3 亭尉各为帜,竿长二丈五,帛长丈五、广半幅者大[1]。寇傅攻前池外廉[2],城上当队鼓三,举一帜;到水中周[3],鼓四,举二帜;到藩,鼓五,举三帜;到冯垣[4],鼓六,举四帜;到女垣[5],鼓七,举五帜;到大城,鼓八,举六帜;乘大城半以上,鼓无休。夜以火,如此数。寇却解,辄部帜如进数,而无鼓。

【注释】

[1] 大:当为“六”。

[2] 廉:边缘。

[3] 周:通“洲”,水中高地。

[4] 冯垣:城堞外围的矮墙。

[5] 女垣:即“女墙”。

【译文】

每名亭尉都有专用旗帜,旗杆长二丈五尺,旗幅长一丈五尺,宽半幅,共六面。当敌军进攻到护城河之外,与敌军当面的守军就击鼓三通,悬旗一面;当敌军进攻到护城河中沙洲,就击鼓四通,挂旗二面;当敌军进攻到藩篱边时,击鼓五通,挂旗三面;当敌军进攻到城外第一道防护墙时,击鼓六通,挂旗四面;当敌军进攻到女墙下时,击鼓七通,挂旗五面;当敌军兵临大城之下时,击鼓八通,挂旗六面;当敌军爬到城墙的一半以上时,就不停地擂鼓。夜晚就用火把来代替旗帜,所举火把数目与白天挂旗的数目一致。敌人退却,敌情解除,悬挂旗帜的数目与敌人进攻时一样,但不击鼓。

51.4 城为隆[1],长五十尺,四面四门将长四十尺,其次三十尺,其次二十五尺,其次二十尺,其次十五尺,高无下四十五尺[2]。城中吏卒民男女,皆辩异衣章微[3],令男女可知。城上吏卒置之背,卒于头上;城下吏卒置之肩,左军于左肩,中军置之胸。各一鼓,中军一三[4],每鼓三、十击之,诸有鼓之吏,谨以次应之;当应鼓而不应,不当应而应鼓,主者斩。道广三十步,于城下夹阶者各二其井,置铁[5]。于道之外为屏,三十步而为之圜,高丈。为民圂[6],垣高十二尺以上。巷术周道者[7],必为之门,门二人守之;非有信符,勿行,不从令者斩。

【注释】

[1] 城为隆:当作“城将为绛旗”(孙诒让说)。

[2] 四:当为衍文(孙诒让说)。

[3] 微:同“徽”。句末当脱“职”(王引之说)。

[4] 一:当为衍文(孙诒让说)。

[5] :同“甕”,瓦翁。

[6] 圂:同“溷”,厕所。

[7] 术:城中次干道,大于巷,小于周道。

【译文】

城中大将打绛色旗,长五十尺;四门守将的旗帜是四十尺,次一等将领的旗帜是三十尺,再次一等的是二十五尺,然后是二十尺、十五尺的将旗。城中官吏、士兵和男女百姓通过衣服上的不同徽章标识加以区别,让所有人都知道。城上小吏把徽章戴在衣背上,士兵的徽章戴在头上,城下的小吏和士兵要把徽章戴在肩上。左军的徽章戴在左肩,中军的徽章戴在胸前。各军都有一面鼓,中军有三面鼓,每通鼓三至十下,其余有鼓的官吏按次第击鼓回应。应当击鼓回应而不回应,不当击鼓回应时却击鼓回应,责任人处斩。道路三十步宽,城下夹阶的大道各有两口水井,备有铁甕。在道路的外围筑起屏障,隔三十步砌一道围墙,高一丈。建造民用厕所,墙高十二尺以上。城中街巷凡与周道相连,一定要设门,每道门派两人把守,没有通行凭证不许通过,不服从命令者处斩。

51.5 诸守牲格者[1],三出却适[2],守以令召赐食前,予大旗,署百户邑,若他人财物[3],建旗其署,令皆明白知之,曰某子旗。牲格内广二十五步,外广十步,表以地形为度。靳卒[4],中教解前后左右[5],卒劳者更休之。

【注释】

[1] 牲格:即“柞格”,木桩组成的藩篱。

[2] 适:同“敌”。

[3] 若:或。

[4] 靳:同“勒”,部署。

[5] 解:当为衍文。

【译文】

所有据守柞格的将士,三次出战击退敌兵,主帅便传令他们到官署赏赐食物,授予大旗,奖赏封邑百户,或与之相当的财物,把大旗立于他们的营垒中,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立有战功,称为“某人之旗”。柞格内宽二十五步,外宽十步,长度根据地形而定。部署士兵,由将帅号令他们进退左右,疲惫的士兵轮流休息。

【评析】

旗帜最早出现在原始社会末期,上面绘有部落特有的图腾,用作部落的标志,后来逐渐演变出具有各种军事功能的旗帜。事实上,旗和帜在军事领域是有功能上的区别的。《释名·释兵》说:“熊虎曰旗,军将所建,象其如猛虎。”这里显然突出的是军旗的标志功能。《说文》也指出:“熊旗五游,以象罚星,士卒以为期。”军旗的标志功能是为了让士兵能够迅速判断自己的位置。《管子·兵法》提出培训士兵的“五教”,其中第一条就是“教其目以形色之旗”。

到了墨子这里,更是把旗的标志功能发挥得淋漓尽致。首先,“木为苍旗,火为赤旗,薪樵为黄旗,石为白旗,水为黑旗,食为菌旗”。不同颜色的军旗代表不同的物质,调用不同的物资便挂相应颜色的旗帜,准确而高效。其次,绘有不同图案的旗帜被用来征调不同用途的军事器械和不同性质的队伍。另外,军队又是一个极其注重纪律和等级的团体,大将悬绛色旗,长五十尺,四门守将以下每降一个等级旗帜的长度便相应减小。这样,战时的指挥调度就能做到有条不紊,能够把战斗力发挥到最大限度。

《通俗文》曰:“私记曰帜。”可见,不同于旗的通用性标志,帜是一种具有特定用途的标志。帜的繁体字为“旘”,从巾,从戠,戠亦声。戠是会意字,从音从戈。“音”指古代军阵操演时教官的号令,“戈”指军士及其手中的武器,合在一起指各种规则图案及其变化。所以,戠与巾结合在一起就有特定的含义与所发生的变化的意思。的确,帜在墨子手里就是作为联络信号使用的,也就是今天所说的“旗语”。墨子用统一规制的帜建立起一整套传递信息用的“帜语”,利用帜的方位和数量,配合鼓点数就可以准确传递敌人的位置和方向信息,为我方将领及时提供决策讯息。这种“帜语”虽然还没有达到今天编制系统旗语的水平,但已经足以让我们为古人的智慧点赞了。

此外,旗帜虽然具有的让所有人都能进行准确及时的战场定位能力,但却缺乏一种让所有人都能够准确辨明彼此身份的能力。旗帜显然不适合承担这种功能,但徽章就可以很好地胜任这项使命。用徽章做城中各级军官、各类士兵和百姓的身份标志,可以看作是对旗帜标志功能的一种变相运用。在硝烟弥漫的战火中,各种旗帜与徽章就是及时感知战场态势和维持战场秩序最简单、最有效的手段,墨子对旗帜的重视与研究说明墨子已经把握到了战争的精髓,“墨翟之守”的美誉显然不是白捡来的。

号令

【题解】

《号令》篇是墨子兵法中探讨城市防御战的重点篇章,不同于其他篇章的单一主题,而是带有明显的综合性质。主要内容是介绍守城的战备工作。从战争阶段上讲,本文涵盖了战前准备、战时管理和战后赏罚等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从具体内容上看,本文主要介绍了各种具体的人事安排、军规法纪、条例禁令、赏罚标准等等;而从篇章结构看,本文构筑了一个以守将为核心的职权明晰的人事体系,这个人事体系等级森严,权责明晰,运转高效,既能维持城内治安,又能维护战争机器的高效运转,同时也能有效防范奸细渗透和内部叛乱的风险。另外,面对严酷的战争,墨子强调一定要做到赏罚分明:罚就要以严苛的军规法纪震慑那些图谋不轨者和意志薄弱者,能够在战时将军民凝成一个高效的战斗集体;赏就要不吝财富、爵位、荣誉,以物质、地位和荣誉激励战士英勇杀敌;同时还要及时抚慰伤亡者家属,以安民心。总之,恩威并重,赏罚严明,是取得战争胜利的重要保障。

52.1 安国之道,道任地始[1],地得其任则功成,地不得其任则劳而无功。人亦如此,备不先具者无以安主,吏卒民多心不一者,皆在其将长,诸行赏罚及有治者,必出于王公。数使人行劳赐守边城关塞、备蛮夷之劳苦者,举其守率之财用有余、不足,地形之当守边者,其器备常多者。边县邑,视其树木恶则少用;田不辟,少食;无大屋,草盖,少用桑;多财,民好食。为内牒,内行栈,置器备其上,城上吏、卒、养[2],皆为舍道内,各当其隔部[3]。养什二人[4],为符者曰养吏一人[5],辨护诸门。门者及有守禁者皆无令无事者得稽留止其旁,不从令者戮。敌人但至,千丈之城,必郭迎之,主人利。不尽千丈者勿迎也,视敌之居曲众少而应之,此守城之大体也。其不在此中者,皆心术与人事参之。凡守城者以亟伤敌为上,其延日持久以待救之至,明于守者也,不能此[6],乃能守城。

【注释】

[1] 道:从。

[2] 养:炊事员(岑仲勉说)。

[3] 隔部:责任区。

[4] 养什二人:每十个人安排两名炊事员。

[5] 养吏:掌管符信的人。

[6] 不:当为“必”。

【译文】

安邦定国之道,从利用地理环境开始,地理环境能得到充分利用就能成功,地理环境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就会劳而无功。人也是这样,没有预先作好准备就无法安定主上,官吏、士兵和百姓不能同心同德,责任在于将领和官长;所有的赏赐和处罚的政策措施,必定要以王公的名义。经常派遣使臣慰劳赏赐镇守边关要塞、督备蛮夷的劳苦将士,并汇报守边将帅的军费开支哪些有余,哪些不足,哪些地形应该派兵据守,哪些将帅的武器装备能经常保持充足。边境城邑,树木生长不好的地方就少用木材,土地没有开垦的地方就要节约粮食,没有大屋、只有草屋的地方就少采桑养蚕(多留树荫以蔽屋庐),经济富裕的地方老百姓才能讲究饮食。城邑内部要构筑城堞和行栈,城墙上要准备有武器装备,守城的吏卒和炊事人员要住在城内各自的营区。每十个人安排两名炊事员,一名掌管符信凭证的养吏,监护各营门。不许无公事的人在守门人以及警戒人员旁边逗留,不从命的人要杀头。但凡敌人来攻,千丈以上的大城,一定要到城郭之外迎敌,守城一方才有利;不够千丈的中小城市,不要出城迎敌,可以根据敌人的多少灵活应战,这些都是守城的大原则。以上没有提到的,就参照心术智谋和人事策划处理。凡是守城的一方都应以迅速歼敌为上策,否则就拖延持久以等待援兵的到来,这才是深谙守城之法,只有如此,才能守城。

52.2 守城之法,敌去邑百里以上,城将如今尽召五官及百长[1],以富人重室之亲,舍之官府,谨令信人守卫之,谨密为故。及傅城,守将营无下三百人。四面四门之将,必选择之有功劳之臣及死事之后重者,从卒各百人。门将并守他门,他门之上,必夹为高楼,使善射者居焉。女郭[2]、冯垣一人一人守之[3],使重室子。五十步一击[4]。因城中里为八部,部一吏,吏各从四人,以行冲术及里中。里中父老小不举守之事及会计者,分里以为四部,部一长,以苛往来不以时行、行而有他异者,以得其奸。吏从卒四人以上有分者,大将必与为信符;大将使人行守操信符,信不合及号不相应者,伯长以上辄止之,以闻大将。当止不止及从吏卒纵之,皆斩。诸有罪自死罪以上,皆逮父母、妻子、同产[5]。诸男女有守于城上者,什六弩、四兵[6]。丁女子、老、少[7],人一矛。

【注释】

[1] 今:当为“令”。五官及百长:泛指城内大小官吏。

[2] 女郭:即“女垣”,城头矮墙。

[3] 一人一人:此处疑“一人”误重,当删。

[4] 击:当作“楼”(苏时学说)。

[5] 同产:同胞兄弟姐妹。

[6] 什:十人。

[7] 丁女子:成年女子。

【译文】

守城之法,敌人尚在城邑百里之外的时候,守城将领就要下令把所有官吏以及富人、贵戚的亲眷集中起来,全部住到官府,谨慎地派可靠的部下保护他们,谨慎机密为好。等到敌人开始爬城墙强攻时,守将所在的兵营守备不得少于三百人,四面城门的四位将领一定要选择立过军功,以及为国效死将帅后人中的重要人物担任,各带兵一百人。每一方城门的将领如果兼守其他城门,就必须在另一座城门上建起高楼,派善射的士卒看守。城上矮墙、冯垣各派一人守卫,使用贵家子弟。每五十步建一座楼。把城中街巷分为八个部分,每部分设置一名官吏,每名官吏带领四人,在城中要道和街巷中巡逻。城中老年人、儿童等不参与守城的人和管理财务的人,按街巷分为四部,每部设一名首领,让他们严格盘查那些不按规定时间行动或举动异常的人,以便及时捉拿奸细。官吏带有四名士兵以上者执行守城任务,大将一定要给予他信符作为凭证;大将派人巡查守卫情况时持有大将信符,信符不合或口令不相符合的人,伯和长以上的官吏就要把这些人扣押起来,并报告大将。应当扣押而不扣押,以及放跑了人的官兵,一律斩首。凡是犯有死罪以上的人,他们的父母、妻子、儿女和兄弟姐妹都要抓起来。在城上防守的男子,每十人中六人带弓箭,其余四人拿其他兵器;成年女子、老人和儿童每人手一杆长矛。

52.3 卒有惊事[1],中军疾击鼓者三,城上道路、里中巷街皆无得行,行者斩。女子到大军,令行者男子行左,女子行右,无并行。皆就其守,不从令者斩。离守者三日而一徇[2],而所以备奸也。里正与皆守宿里门[3],吏行其部,至里门,正与开门内吏,与行父老之守及穷巷幽间无人之处。奸民之所谋为外心,罪车裂。正与父老及吏主部者,不得,皆斩;得之,除,又赏之黄金,人二镒。大将使使人行守,长夜五循行,短夜三循行。四面之吏亦皆自行其守,如大将之行,不从令者斩。

【注释】

[1] 卒:同“猝”,仓猝。

[2] 徇:同“询”,检查,盘问。

[3] 与皆守:当为“与有守者”(孙诒让说)。

【译文】

突然有紧急情况,中军急忙击鼓三通,城上道路、城内街巷全部禁止通行,通行者斩首。女子参与大军行动,男子走左边,女子走右边,不许并排行走。所有军民都要回到各自的岗位,不服从命令者斩首。对擅离职守的情况要三天检查一次,以防奸细。里正和守卫士兵都要驻守里门,部吏巡行辖区,到里门,里正开门接待部吏,陪同巡查各父老所守的岗位和小巷偏僻无人的地方。生有外心、图谋通敌的奸民,车裂处死。里正、父老和部吏,没有预先发觉奸民,一律处斩。如能及时抓获,除了免罪,每人还要赏黄金四十八两。大将派亲信巡查所有防区,夜长时每晚巡查五次,夜短时每晚巡查三次。四门守将都要像大将一样巡查各自的防区,不执行命令者斩首。

52.4 诸灶必为屏,火突高出屋四尺[1]。慎无敢失火,失火者斩其端[2],失火以为事者车裂。伍人不得[3],斩;得之,除。救火者无敢喧哗,及离守绝巷救火者斩。其正及父老有守此巷中部吏,皆得救之,部吏亟令人谒之大将,大将使信人将左右救之,部吏失不言者斩。诸女子有死罪及坐失火皆无有所失,逮其以火为乱事者如法。

【注释】

[1] 火突:烟囱。

[2] 端:肇事者。

[3] 伍人:指左右邻居。古代户籍制度把五家编为一伍。

【译文】

所有炉灶一定要砌防火墙,烟囱高出屋顶四尺。小心不要失火,失火斩主要责任人,故意纵火通敌者车裂。同伍中人抓不到纵火犯,斩首;抓住纵火犯,免于处罚。救火的人不许喧哗,喧哗者以及擅离岗位去其他街巷救火的人,问斩。里正、父老以及这一辖区的部吏都要救火,部吏要尽快派人报告大将,大将派遣亲信率领部下前去救火。部吏隐瞒不报者处斩。女子犯有死罪以及负失火责任者,全部逮捕不可放过,故意纵火作乱者依法惩处。

52.5 围城之重禁,敌人卒而至,严令吏命无敢喧嚣[1]、三最[2]、并行、相视坐泣、流涕若视、举手相探、相指、相呼、相麾、相踵、相投、相击、相麾以身及衣[3]、讼驳言语,及非令也而视敌动移者,斩。伍人不得,斩;得之,除。伍人踰城归敌,伍人不得,斩;与伯归敌[4],队吏斩;与吏归敌,队将斩。归敌者父母、妻子同产,皆车裂。先觉之,除。当术需敌离地[5],斩。伍人不得,斩;得之,除。

【注释】

[1] 命:当作“民”。

[2] 三最:三人以上相聚。

[3] 相麾以身及衣:即勾肩搭背。

[4] 伯:即“百夫长”,一百人队伍的头领。

[5] 当术:正对敌人来攻的大路。术,城中道路。需:畏惧,胆怯。

【译文】

被围困之城的重大禁忌在于,敌人突至,要严令官吏百姓不得喧哗,不准三人以上的人群聚集,不准两人并排行走,不准对坐相视哭泣,不准打手势探问、互相指手画脚、互相呼唤、互相挥动旗帜、前后跟随、互相抛掷、互相斗殴、勾肩搭背、互相争辩,以及没有得到命令而擅自察看敌人动向,否则一律处斩。同伍的人触犯条例不能及时制止和报告,斩首;能及时报告和制止,免罪。伍中有人越城投敌,同伍者没有抓住,斩首;百夫长投敌,队吏斩首;队吏投敌,队将斩首。投敌者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全部车裂。事先发觉欲投敌的人,免罪。因畏敌而临阵脱逃的人,斩首;同伍的人不能发现并制止,斩首;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免罪。

52.6 其疾斗却敌于术,敌下终不能复上,疾斗者队二人,赐上奉[1]。而胜围,城周里以上,封城将三十里地,为关内侯;辅将如令赐上卿,丞及吏比于丞者,赐爵五大夫;官吏、豪杰与计坚守者,十人及城上吏比五官者[2],皆赐公乘[3]。男子有守者爵,人二级,女子赐钱五千,男女老小先分守者,人赐钱千,复之三岁,无有所与,不租税。此所以劝吏民坚守胜围也。

【注释】

[1] 奉:同“俸”,俸禄。

[2] 十人:当为“士人”之误。

[3] 公乘:一种爵位,有乘坐公车的资格,故名。

【译文】

战斗中迅速击败敌人,敌人败退后不能再次组织进攻的情况下,每队选出二名勇猛杀敌的士兵,赐予上等俸禄。冲破敌人防线,迫使敌人离开城邑一里以上的队伍,封守城将领为关内侯,赏赐土地三十里;副将按法令赐予上卿的官职,丞、吏以及官职相当于丞的人赐五大夫爵位,其他官吏、豪杰参与谋划坚守者、士人和城上那些职位相当于五官者,都赐爵公乘。凡有职务的男子皆赐爵,每人升二级,女子赏钱五千,男女老少参与守城者,每人赏钱一千,赋闲三年,不必参与徭役,不必交纳租税。这些都是用以鼓励官吏和百姓坚守城池、战胜围城之敌的措施。

52.7 卒侍大门中者,曹无过二人[1]。勇敢为前行,伍坐,令各知其左右前后。擅离署,戮。门尉昼三阅之,莫,鼓击门闭,一阅,守时令人参之,上逋者名[2]。铺食皆于署[3],不得外食。守必谨微察视谒者、执盾、中涓及妇人侍前者志意、颜色、使令、言语之请[4]。及上饮食,必令人尝,皆非请也[5],击而请故[6]。守有所不说谒者、执盾、中涓及妇人侍前者,守曰断之、冲之、若缚之。不如令及后缚者,皆断。必时素诫之。诸门下朝夕立若坐,各令以年少长相次。旦夕就位,先佑有功有能[7],其余皆以次立。五日,官各上喜戏、居处不庄、好侵侮人者一[8]。

【注释】

[1] 曹:守门者。

[2] 逋者:擅离职守者。

[3] 铺:当为“餔”。餔食,即“饮食”。

[4] 请:通“情”,实情。

[5] 非请:异常情况。

[6] 击而请故:当作“系而诘故”(孙诒让说),抓捕并拷问真相。

[7] 佑:同“右”,古时位次以右为尊。

[8] 一:当为“名”(孙诒让说)。

【译文】

守卫主将官署大门的哨兵,每班不超过两人。勇敢的士兵走在队伍前面,伍人一组并坐,让他们知道各自的左右前后都是谁。擅自离开官署者,问斩。门尉白天巡视三次,晚上击鼓关门后再巡视一次,守将随机派人巡察,上报擅离岗位者的姓名。饮食全在官署,不许在外面吃喝。守将一定要谨慎细致地暗中观察谒者、执盾、中涓以及料理日常生活妇人们的心理、脸色、动作和言语的情况。每次上饭前,一定要先让人尝一尝,若有异常情况,立即抓住送饭人予以诘问。守将对身边的谒者、执盾、中涓及负责侍奉的妇人不满意,可以下令杀掉、拷打或捆绑起来,其他不执行命令或行动迟缓的侍从,皆可斩之。务必时时告诫他们。官署所有负责早晚警卫的人员有站有坐,各以年龄大小为次序。早晚值勤上岗,有功劳有才能者居先站上位或坐上座,其余则按次序排列。每隔五天,官长将那些嬉戏、不庄重、喜欢欺侮人的士兵情况分别予以上报。

52.8 诸人士、外使者来,必令有以执[1]。将出而还若行县,必使信人先戒舍,室乃出迎,门守[2],乃入舍。为人下者常司上之,随而行。松上不随下[3]。必须□□随[4]。客卒守主人,及以为守卫,主人亦守客卒。城中戍卒,其邑或以下寇[5],谨备之,数录其署,同邑者弗令共所守。与阶门吏为符,符合,入,劳[6];符不合,牧[7],守言。若城上者,衣服,他不如令者[8]。

【注释】

[1] 执:信符,凭证。

[2] 门:当为“闻”。

[3] 松:当为“从”(王引之说),跟从。

[4] 此句关键处缺文,译文从略。

[5] 下寇:被敌寇攻陷。

[6] 劳:慰劳。

[7] 牧:当作“收”(苏时学说),逮捕、扣留。

[8] 此句句意不完整,此下当有脱文。

【译文】

所有人员包括外来使者入城,一定要有官方凭证。将领外出巡行回来,一定要先派人告知其家属,家属出来迎接,先向城主报告后才返家。作为下级要时常照顾上级,出入随行。下级必须随从上级,上级却不必听从下级。外来士卒协防城池,主人也要防备他们。在城中协防的外来士卒,他们原来所在的城邑已被敌人攻陷,尤其要留神戒备,反复核查他们的名册,不能让来自同一城邑的人共防一处。负责守卫上城台阶的官吏要掌握兵符,兵符相合者允许进入,并加以慰劳;兵符不合者,就将其扣留,并报知城主。上城的人,服装或其他方面不符合规定者……

52.9 宿鼓在守大门中。莫令骑若使者操节闭城者[1],皆以执毚[2]。昏鼓,鼓十,诸门亭皆闭之。行者断,必击问行故,乃行其罪。晨见,掌文鼓[3],纵行者,诸城门吏各入请籥[4],开门已,辄复上籥。有符节不用此令。寇至,楼鼓五,有周鼓,杂小鼓乃应之。小鼓五,后从军,断。命必足畏,赏必足利,令必行,令出辄人随,省其可行、不行。号,夕有号,失号,断。为守备程而署之曰某程[5],置署街街衢阶若门,令往来者皆视而放[6]。诸吏卒民有谋杀伤其将长者,与谋反同罪,有能捕告,赐黄金二十斤,谨罪。非其分职而擅取之,若非其所当治而擅治为之,断。诸吏卒民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辄收以属都司空若侯,侯以闻守,不收而擅纵之,断。能捕得谋反、卖城、踰城敌者一人,以令为除死罪二人,城旦四人。反城事父母去者[7],去者之父母妻子[8],

【注释】

[1] 莫:同“暮”。

[2] 执毚:一种职守的官称(岑仲勉说)。

[3] 文鼓:装有纹饰的大鼓。

[4] 籥:钥匙。

[5] 程:章程,规定。

[6] 放:同“仿”,效法。

[7] 反:同“翻”(岑仲勉说),翻越。

[8] 事:当为“弃”。此后当有脱文。

【译文】

宿鼓放置在主将的大门之内。薄暮时分派骑兵跟随使者操符节传令闭城,使者身份必须为执毚。黄昏时分击鼓十次,所有城门路亭全部关闭,违令者处斩,但要先抓起来问明原因后再论罪惩处。早晨城主召见百官,击鼓放行,所有掌管城门的官吏从官署取得钥匙,开门后再交还钥匙。有特别符节者不在此禁令之列。敌寇进攻,城楼上击鼓五通,周边接着击鼓,再杂以众多小鼓应和,表示各军须即刻集合。小鼓响五通,之后才归队集合者,斩首。命令必须足以使人产生畏惧,赏赐必须足够丰厚,令出必行,号令发出,随即派人省察号令行还是未行。口令,夜晚有联络口令,口令不合,处斩。制定守备章程,标题就称“某某章程”,在街道、大路台阶和城门口张贴公告,使往来行人都能看到并照章行事。凡是谋害自己上级的官兵和百姓,与谋反者同罪;能够捉拿或告密者,赏金二十斤,并可免罪。越出职权范围擅自取用,和滥用职权行非法之事者,处斩。所有擅自闯入其他区域的官吏、士兵和百姓,全部拘留,交由都司空和侯看押;侯上报城主,不将其拘留而擅自放人者,处斩。对于能捉到一个谋反、出卖本城或越墙而入的敌人者,明令规定可以免除其家二人的死罪和四人的劳役。偷越城墙抛弃父母离开者,此人的父母、妻子、儿女……

52.10 悉举民室材木、瓦若蔺石数[1],署长短小大。当举不举,吏有罪。诸卒民居城上者各葆其左右,左右有罪而不智也[2],其次伍有罪。若能身捕罪人若告之吏,皆构之[3]。若非伍而先知他伍之罪,皆倍其构赏。

【注释】

[1] 蔺石:城上投人用的雷石。

[2] 智:同“知”。

[3] 构:同“购”,赏。

【译文】

全面清点百姓家的木材、砖瓦、石头等物的数目,造册登记其长短大小。应查报而没有查报者,官吏有罪。所有居守城上的士兵和百姓,要与其左右的人互相联保,邻人犯罪而不知情者,同伍皆有罪。如能亲自捉住罪犯或报告给官府,都予以奖赏。如果并非同伍却预先知道别伍中人有犯罪活动而报官者,都加倍给予奖赏。

52.11 城外令任,城内守任。令、丞、尉,亡,得入当,满十人以上,令、丞、尉夺爵各二级;百人以上,令、丞、尉免,以卒戍。诸取当者,必取寇虏,乃听之。募民欲财物粟米以贸易凡器者,卒以贾予。邑人知识、昆弟有罪,虽不在县中而欲为赎,若以粟米、钱金、布帛、他财物免出者,令许之。传言者十步一人,稽留言及乏传者,断。诸可以便事者,亟以疏传言守。吏卒民欲言事者,亟为传言请之吏,稽留不言诸者,断。县各上其县中豪杰若谋士、居大夫重厚口数多少[1]。官府城下吏、卒、民家前后左右相传保火。火发自燔[2],燔曼延燔人,断。诸以众强凌弱少及强奸人妇女,以喧哗者,皆断。

【注释】

[1] 居:当为“若”。重厚:富厚(毕沅说)。

[2] 燔:焚烧。

【译文】

城外防守任务由令负责,城内防守职责由守负责。令、丞、尉等官部下逃走,如果抓回俘虏的人数与逃兵数相当,功过可以抵消;逃兵超过所俘敌兵十人以上者,令、丞、尉各减爵二等;逃兵超过所俘敌兵百人以上者,令、丞、尉撤职罢官,以兵士身份担负防守。必须是从敌军抓来的俘虏才能抵消罪过。如果征募百姓的财物和粟米时百姓想交换各种器具,可按市价予以交换。城中居民有罪,他的朋友、兄弟即便不在本城内但想用粟米物财赎罪者,法令都许可。上下传话的人员每隔十步一人,迟滞或没有传达到命令者,处斩。凡是可以便宜行事的情况,应急忙书面向城主报告。官吏、兵士和百姓有事需进言者,紧急通过传话人报知,官吏滞流或不代为传达者,处斩。各县的豪杰、谋士以及大夫和富厚之家的人数都要统计上报。官府城下官吏、士兵和百姓都要参加左邻右舍的火灾联保。失火烧了自家,或蔓延到了别家,处斩。凡是以强凌弱、强奸妇女、喧哗打闹者,全部处斩。

52.12 诸城门若亭,谨候视往来行者符。符传疑若无符,皆诣县廷言,请问其所使;其有符传者,善舍官府。其有知识、兄弟欲见之,为召,勿令里巷中[1]。三老、守闾令厉缮夫为答[2]。若他以事者、微者,不得入里中。三老不得入家人。传令里中有以羽,羽在三所差[3],家人各令其官中[4],失令若稽留令者,断。家有守者治食。吏、卒、民无符节而擅入里巷、官府,吏、三老、守闾者失苛止,皆断。诸盗守器械、财物及相盗者,直一钱以上,皆断。吏、卒、民各自大书于杰[5],著之其署同,守案其署,擅入者,断。城上日壹发席蓐[6],令相错发。有匿不言人所挟藏在禁中者,断。

【注释】

[1] 勿令里巷中:“里巷”上当脱“入”字。

[2] 缮夫:即掌炊事的厨师(岑仲勉说),代指仆役。缮,同“膳”。

[3] 羽在三所差:当作“羽在三老所”(苏时学说)。

[4] 官:当为“宫”,房屋,这里指民居。

[5] 杰:同“楬”,揭帖。

[6] 日壹发席蓐:当为“三日壹发席蓐”(孙诒让说)。

【译文】

所有城门和路亭,都要严格检查往来行人的凭证。凭证有问题或没有凭证者,全部送交县廷,盘问他们受谁指使。有凭证者,妥善安排其在官府住下。他们想要见自己的朋友、兄弟,就替他们招来,不能让他们进入里巷。若是见城中三老、守闾等人,可以让三老、守闾先派家中仆役代为应答。至于有其他事的人、身份卑微的人都不得擅自进入里巷中。三老也不能进入一般民众家里。向里巷传令就用羽书,羽书收在三老家中。向一般民众传令直接到他们家里,失职没有传送或延迟命令者,处斩。家中有看家的人则备办吃食。官吏、士兵和百姓擅自进入里巷和官府而没有凭证者,有关官吏、三老以及守门者没有仔细盘问和制止,全部处斩。所有偷盗守城器械、财物以及私人财物者,价值在一钱以上者,处斩。官员、士兵和百姓要将自己的姓名写在揭帖上,挂在官署墙壁上,守城主将案察官署,如发现有擅入者,处斩。城上每三天换发一次草席,规定大家要互相监督。若有知道他人私藏禁品而隐瞒不报者,处斩。

52.13 吏卒民死者,辄召其人与次司空葬之,勿令得坐泣。伤甚者令归治病,家善养,予医给药,赐酒日二升、肉二斤,令吏数行闾,视病有瘳,辄造事上。诈为自贼伤以辟事者[1],族之。事已,守使吏身行死伤家,临户而悲哀之。寇去事已,塞祷[2]。守以令益邑中豪杰力斗诸有功者,必身行死伤者家以吊哀之,身见死事之后[3]。城围罢,主亟发使者往劳,举有功及死伤者数,使爵禄,守身尊宠,明白贵之,令其怨结于敌。

【注释】

[1] 辟:同“避”,逃避。

[2] 塞祷,为报答神灵福佑举行的祭典。塞,同“赛”。

[3] 死事之后:牺牲者的遗属。

【译文】

若官员、兵士和百姓战死,招来死者家属,同司空一道将死者埋葬,不得久坐哭泣。重伤员让其治病,家中要妥善照料,官府供医送药,每天赏酒二升,肉二斤,派官员时常前往探望,如病情好转,就归队效力。故意自残以逃避战斗者,灭族。战死者埋葬以后,守城主将派官员亲自到死者家中,表示哀悼。敌人退走,战事结束,举行赛祷。守城主将下令奖赏城中力战有功的豪杰之士,并亲自到死伤者家中慰问吊唁,亲自探问牺牲者的遗属。城围解除之后,国君应迅速派使者前往慰劳,上报有功者及死伤者的名单,赐予爵禄,守城主将受到尊荣,公开彰显其尊贵,使其与敌人结下仇恨。

52.14 城上卒若吏各保其左右。若欲以城为外谋者,父母、妻子、同产皆断。左右知不捕告,皆与同罪。城下里中家人皆相葆,若城上之数。有能捕告之者,封之以千家之邑;若非其左右及他伍捕告者,封之二千家之邑。

【译文】

城上的士兵和官吏也互相担保。如果有人打算替敌人出谋划策,其父母、妻子、儿女、兄弟都要砍头。身边互相担保者知情不捉不报,与通敌者同罪。城内里巷居民也都互为担保,方法如城上。如有能够捉拿并向上报告者,赐封给他食邑千家;如果能举报捉拿到别的担保组的通敌犯,就赐封给他食邑两千家。

52.15 城禁:使、卒、民不欲寇微职和旌者[1],断。不从令者,断。非擅出令者[2],断。失令者,断。倚戟县下城[3],上下不与众等者,断。无应而妄喧呼者,断。总失者[4],断。誉客内毁者,断。离署而聚语者,断。闻城鼓声而伍后上署者,断。人自大书版,著之其署隔,守必自谋其先后,非其署而妄入之者,断。离署左右,共入他署,左右不捕,挟私书,行请谒及为行书者,释守事而治私家事,卒民相盗家室、婴儿,皆断,无赦;人举而藉之[5]。无符节而横行军中者,断。客在城下,因数易其署而无易其养。誉敌,少以为众,乱以为治,敌攻拙以为巧者,断。客、主人无得相与言及相藉。客射以书,无得誉[6];外示内以善,无得应,不从令者,皆断。禁无得举矢书,若以书射寇,犯令者父母、妻子皆断,身枭城上。有能捕告之者,赏之黄金二十斤。非时而行者,唯守及操太守之节而使者。

【注释】

[1] 使:当为“吏”字之误。不:疑衍。微职:当为“徽识”。和旌:军门大旗。

[2] 非:疑衍。

[3] 倚戟县下城:下城不走台阶,而是无视军纪,撑着戟杆纵身跳下。

[4] 总:当为“纵”,放走。

[5] 藉:抓捕家属,抄没家产。

[6] 誉:当为“举”(俞樾说)。

【译文】

守城禁令:官吏、兵士和百姓仿制敌人徽识和军门旗帜者,斩。不服从军令者,斩。擅发号令者,斩。延误军令者,斩。无视军纪撑着战戟纵身下城,上下城不与众人配合者,斩。不应号令而且喧哗叫嚣者,斩。私纵罪犯、遗失公物者,斩。称誉敌寇毁谤我军者,斩。擅离职守、聚众交谈者,斩。听到城头鼓声却击鼓五次之后才到岗者,斩。每人都要将自己的姓名写在板上,挂在各自所属官署的墙上,守城主将必须亲自验看他们所到先后,非本署人员擅自进入者,斩。离开自己的官署,与左右共同进入别处,而该官署人员不予捉拿;挟带私信,替人请托或代人送信;私离岗位去干私家事务;军民诱骗他人妻儿,均杀无赦;一经举报即刻将其家属、家产尽数籍没。没有凭证却在军中乱闯者,斩。敌人逼近城下,我方应不时更换官吏的岗位,但不要更换后勤人员。赞美敌人,敌人兵少却说成多,军纪混乱却说整肃,敌人进攻策略愚蠢却说巧妙者,斩。敌我双方不得交谈或交换物品。敌人用箭射来书信,不得捡取;敌人向城内故示伪善,不得响应,不从禁令者,斩。禁令规定不得捡取敌人射来的信物,城内也不得将书信射给敌人,触犯禁令者,父母、妻儿全部砍头,尸体还要挂在城上示众。抓获并报告上述情况者,赏黄金二十斤。能在禁行时间内行走城内者,只有守城主将及持有主将授予符节的公差。

52.16 守入临城,必谨问父老、吏大夫、请有怨仇雠不相解者[1],召其人,明白为之解之。守必自异其人而藉之,孤之,有以私怨害城若吏事者,父母、妻子皆断。其以城为外谋者,三族。有能得若捕告者,以其所守邑小大封之,守还授印,尊宠官之,令吏大夫及卒民皆明知之。豪杰之外多交诸侯者,常请之,令上通知之,善属之,所居之吏上数选具之,令无得擅出入,连质之[2]。术乡长者[3]、父老、豪杰之亲戚父母、妻子,必尊宠之,若贫人食不能自给食者,上食之。及勇士父母、亲戚、妻子,皆时酒肉,必敬之,舍之必近太守。守楼临质宫而善周,必密涂楼,令下无见上,上见下,下无知上有人无人。

【注释】

[1] 请:当作“诸”(孙诒让说)。

[2] 质:扣押为人质。

[3] 术乡:遂乡,即今所谓“乡镇”(岑仲勉说)。术:同“遂”。

【译文】

守将入城,一定要详细询问城中父老、官吏和大夫,所有有仇怨且无法解除之人,召见当事人双方,明确为之消除前嫌。城守一定要隔开互有仇怨之人,将他们的名字一一记下,不安排他们在一起共事。如有因私仇而妨碍守城公务者,父母、妻子和儿女全部处斩。有泄漏城中机密为城外敌军出谋划策者,灭三族。有能察觉上报或捉拿通敌者,以通敌者所有城邑同样大小的城邑赏赐他,守城主将还要授予官印,给他尊宠并加官,让官吏、士大夫、士兵、老百姓全都知晓。那些广泛结交诸侯的豪杰之士,要经常召请,使高级官吏都认识他们,妥善安抚他们,所居地方的官员要处处优待他们,让他们不得擅自出入,并取他们的亲属作为人质。乡镇中的长者、父老、豪杰之士的亲戚、妻儿一定要给予尊重和保护。若是他们贫苦难以维持生活,官方要给予粮食。对于勇士的父母、亲戚、妻子、儿女,要经常赐给酒肉,敬重他们,将他们的住宿安排在靠近城主官署的附近。城主的官署楼居高临下挨近人质居住的房舍,要周密防卫,楼上务必密密地涂上泥,使楼上看得清楼下,而楼下却看不见楼上,不知道楼上是否有人。

52.17 守之所亲,举吏贞廉、忠信、无害、可任事者,其饮食酒肉勿禁,钱金、布帛、财物各自守之,慎勿相盗。葆宫之墙必三重,墙之垣,守者皆累瓦釜墙上[1]。门有吏,主者门里[2],筦闭必须太守之节[3]。葆卫必取戍卒有重厚者[4],请择吏之忠信者、无害可任事者。令将卫,自筑十尺之垣,周还墙,门、闺者非令卫司马门[5]。望气者舍必近太守,巫舍必近公社,必敬神之。巫祝史与望气者必以善言告民,以请上报守[6],守独知其请而已。无与望气妄为不善言惊恐民[7],断弗赦。

【注释】

[1] 釜:一本作“涂”。

[2] 者:通“诸”。门里:即“里门”。

[3] 筦:同“管”,锁。

[4] 葆卫:守护葆宫的卫兵。

[5] 非:疑当为“并”(孙诒让说)。司马门:守将官署中最靠内的一道门(岑仲勉说)。

[6] 请:通“情”,实情。下同。

[7] 无:当为“巫”。

【译文】

守将身边亲信,要挑选正直廉洁、忠实诚信、对人无害并能胜任事务的官吏。不要限制他们的饮食酒肉,金钱、布匹等财物各自保管,谨防互相盗窃。葆宫的围墙一定要修三重,守卫要给外垣墙头苫瓦。城内诸门皆设官吏,负责各门,启闭门皆须有主将所发的凭证。葆宫的守卫一定要选拔家庭富贵的卫兵担当,官吏必须挑选忠实诚信、可靠而又能胜任的人。令与将一级的官属要独立护卫,官署四周要筑起十尺高的围墙,守大门和闺门的卫兵,同时也看护司马门。望气者居住的地方一定要靠近守城主将的住所,巫师住所一定要靠近神社,必须像神灵一样敬重他。巫、祝、史与望气者必须以吉善之语安抚全城百姓,把占得的实情报告给守城主将,守城主将一人知道就行了。巫师和望气者胆敢以不吉的言语惊扰百姓,杀无赦。

52.18 度食不足,食民各自占家五种石升数[1],为期,其在蓴害[2],吏与杂訾[3]。期尽匿不占,占不悉,令吏卒微得[4],皆断。有能捕告,赐什三。收粟米、布帛、钱金,出内畜产,皆为平直其贾,与主券人书之。事已,皆各以其贾倍偿之。又用其贾贵贱、多少赐爵,欲为吏者许之,其不欲为吏而欲以受赐赏爵禄,若赎出亲戚、所知罪人者,以令许之。其受构赏者令葆宫见,以与其亲。欲以复佐上者,皆倍其爵赏。某县某里某子家食口二人,积粟六百石;某里某子家食口十人,积粟百石。出粟米有期日,过期不出者王公有之,有能得,若告之,赏之什三。慎无令民知吾粟米多少。

【注释】

[1] 食:当为“令”。五种:即五谷。

[2] 蓴害:当作“簿书”。

[3] 杂訾:钱或物。

[4] 微得:通过秘密侦查获悉。

【译文】

估计粮食不足,就让百姓估算自家五谷存粮,规定缴纳日期,登簿记账,官吏偿付等值的钱物。过了期限隐藏不缴,或者还未全部上交,派小吏和士兵暗中侦查,搜出者处斩。有能知情举报者,官府赏赐缴获粮食的十分之三。征收粟米、布帛、金钱、牲畜,都要公正估价,给主人开具证明,写清征收的数量和价值。战事结束之后,一律按原价双倍偿付。或根据应征财物当时的价格和数量赐爵,愿意为官者给官做,不愿做官而希望以应得爵位官职赎出犯罪的亲戚、朋友者,依法可以允诺。那些接受赏赐者,让他们入葆宫进见,表示对他们的亲信爱护。愿意把所得财物再度捐献出来资助上级者,加倍赐予爵禄。账簿格式为:某县某里某人家里人口两人,存积粟米六百石;某里某人家人口十人,积存粟米百石。缴纳粟米财物有明确的日期,过期不纳者抄没归王公所有。有知情者,上报给官府,赏给查出粮食的十分之三。千万不可让百姓知道我军存积粮草的数量。

52.19 守入城,先以候为始[1],得辄宫养之,勿令知吾守卫之备。候者为异宫,父母妻子皆同其宫,赐衣食酒肉,信吏善待之。候来若复,就间[2]。守宫三难[3],外环隅为之楼,内环为楼,楼入葆宫丈五尺为复道。葆不得有室,三日一发席蓐,略视之,布茅宫中,厚三尺以上。发候,必使乡邑忠信善重士,有亲戚、妻子,厚奉资之。必重发候,为养其亲若妻子。为异舍,无与员同所,给食之酒肉。遣他候,奉资之如前候,反,相参审信,厚赐之。候三发三信,重赐之。不欲受赐而欲为吏者,许之二百石之吏,守珮授之印[4]。其不欲为吏而欲受构赏,禄皆如前。有能入深至主国者,问之审信,赏之倍他候。其不欲受赏而欲为吏者,许之三百石之吏者。扞士受赏赐者[5],守必身自致之其亲之所,见其见守之任。其欲复以佐上者,其构赏、爵禄、罪人倍之。

【注释】

[1] 候:斥候,侦察兵。

[2] 间:当为“问”(岑仲勉说)。

[3] 难:当为“杂”(孙诒让说),同“匝”。

[4] 珮:同“佩”。

[5] 扞士:捍卫城池有功的战士。

【译文】

守将入城,工作从挑选侦察兵开始。物色到合适之人就把他接到官署中养起来,但不能让他知道我方的守备情况。侦察兵之间要隔开居住,他们的父母、妻儿与之同住,赐给衣食酒肉等物,派人好好招待他们。侦察兵回来交差,要接受问询。守城主将的住处有三道围墙,最外层围墙的四角建楼,内层围墙也建楼,楼与葆宫相接一丈五尺建有复道。葆宫不得有内室。每隔三天发放一次草席,略作检查,把茅草铺在宫中,厚三尺以上。派侦察兵出城,一定要派乡镇中忠实可靠的稳重之士,家中有父母妻儿者要多予资助。侦察兵出城要发放足够的钱物,以便其安排好自己的家人。侦察兵要分开居住,不能与众人同住,供给饮食要有酒有肉。派遣别的侦察兵,给予的钱物须与前者相同。侦察兵回来之后,将二人的情报互相参照核实,确实可信的话要厚赏他们。三次派出侦察兵,如果所获情报确实没有出入,就要加重奖赏。不愿受赏而愿做官者,许诺他二百石的官阶,守城主将授予他官印。不愿做官而愿受赏者,爵禄同前。有能力深入敌国探察情报者,经过审查确实可信,对他的赏赐要加倍。若他不愿受赏而愿做官,许诺他三百石的官阶。保卫城池功劳卓著的受赏勇士,守城主将一定要亲自将赏赐送到勇士父母住的地方,让他们亲睹主将对他们儿子的恩宠。那些把赏赐再度捐献给国家以资助上级者,所给奖赏、爵禄或赎出罪人的数量分别加倍。

52.20 出候[1]无过十里。居高便所树表,表三人守之,比至城者三表,与城上烽燧相望,昼则举烽,夜则举火。闻寇所从来,审知寇形必攻,论小城不自守通者[2],尽葆其老弱、粟米、畜产。遣卒候者无过五十人,客至堞,去之,慎无厌建[3]。候者曹无过三百人,日暮出之,为微职[4]。空队[5]、要塞之人所往来者。令可□迹者[6],无下里三人,平而迹[7];各立其表,城上应之。候出越陈表,遮坐郭门之外内[8],立其表。令卒之半居门内,令其少多无可知也。即有惊,见寇越陈表,城上以麾指之,迹坐正期[9],以战备从麾所指。望见寇,举一垂[10];入竟,举二垂;狎郭,举三垂;入郭,举四垂;狎城,举五垂,夜以火,皆如此。

【注释】

[1] 侯:指前沿哨兵。

[2] 论:考虑,掂量。守通:守卫交通要道。

[3] 建:疑为“逮”之形误。逮,古与“怠”通(孙诒让说)。

[4] 微职:当为“徽识”,徽章标志。

[5] 空队:当为“空隧”,幽僻小径。

[6] 迹者:查勘行人踪迹的巡逻兵。

[7] 平而迹:当为“平明而迹”(王引之说),清晨进行察看。

[8] 遮:当为“斥”,指留守城内的哨兵。参见《杂守》篇注。

[9] 迹坐击正期:当为“遮坐击鼓整旗”。

[10] 垂:同“燧”,烽烟。

【译文】

前沿哨兵出城巡逻不能超出十里。在地势高而便利处设立标竿,每个标杆安排三人看守。从最远处到城邑共设三处标杆,与城上烽火相望,白天举烽烟,晚上烧烽火。弄清敌军所来的方向,查知敌军势必攻城,若考虑到城小无法守住交通要道,就将老人、孩子、粟米、牲畜尽数护送入城。派出的巡逻兵不超过五十人,当敌兵兵临城下,立刻撤回,不要滞留城外。巡逻兵人数不超过三百人,天黑出城,戴上徽章标志。派人到幽僻小径和要塞处察看敌人踪迹。派出善于察看行人踪迹的巡逻兵,一里地不少于三人,天未亮就出城查勘。每人都树起向城上传递信息的标杆,城上作出回应。巡逻兵出城设置标杆,城内哨兵坐于郭门内外,也树立标杆以与城外联络。命令士兵一半在郭门内,一半在郭门外,使敌人无从知道我军人数多少。一旦情况危急,看到敌军已越过城外标杆,城上就用旗号指挥士卒,哨兵击鼓整旗,跟随城上旗号的指挥作好战斗准备。望见敌军,燃起一堆烽烟;敌军入境,燃起两堆烽烟;敌军接近外城,燃起三堆烽烟;敌军攻入外城,燃起四堆烽烟;敌军逼近城墙,燃起五堆烽烟。夜间就燃烽火,其他全部相同。

52.21 去郭百步,墙垣、树木小大尽伐除之。外空井尽窒之,无令可得汲也。外空室尽发之,木尽伐之。诸可以攻城者尽内城中,令其人各有以记之,事以[1],各以其记取之。事为之券,书其枚数。当遂材木不能尽内[2],即烧之,无令客得而用之。

【注释】

[1] 以:同“已”,完毕。

[2] 遂:指大路。

【译文】

距离外城百步之内,墙与树木不论大小全部拆除、砍伐掉。城外空井全部填塞,使敌人无法打水。城外空屋全部拆毁,树木全部砍光。一切可以用来攻城的东西全部运进城内,让物主做好记号。战事结束,按各自的记号取回。事前写好收据,写清品种数量。当路木材不能全部运进城的,即刻烧掉,不要让敌军得以使用。

52.22 人自大书版,著之其署忠[1]。有司出其所治,则从淫之法[2],其罪射[3]。务色谩正[4],淫嚣不静,当路尼众[5],舍事后就,逾时不宁,其罪射。喧嚣骇众,其罪杀。非上不谏,次主凶言[6],其罪杀。无敢有乐器、弊骐军中[7],有则其罪射。非有司之令,无敢有车驰、人趋,有则其罪射。无敢散牛马军中,有则其罪射。饮食不时,其罪射。无敢歌哭于军中,有则其罪射。令各执罚尽杀。有司见有罪而不诛,同罚;若或逃之,亦杀。凡将率斗其众失法,杀。凡有司不使去卒、吏民闻誓令[8],代之服罪。凡戮人于市,死上目行[9]。

【注释】

[1] 忠:同“中”。

[2] 从:同“纵”。

[3] 射:当为“”(孙诒让说),军中以箭矢穿耳的刑罚。

[4] 务色:当为“矜色”(苏时学说)。

[5] 尼:止,阻碍。

[6] 次主:当为“恣出”之讹(岑仲勉说)。

[7] 弊骐:当为“弈棋”(孙诒让说)。

[8] 去:当作“士”。

[9] 死:指死尸。上目行:当作“三日徇”(孙诒让说),示众三日。

【译文】

每个人写好自己的木牌,置于官署中。官方公布刑罚条例,包括惩治放纵淫欲之法,以箭穿耳;骄矜无礼、欺压良民,喧嚣不止的人,当路故意阻碍民众的人,就职到岗位迟到,过戒严时间还不安宁的人,其罪也当以箭穿耳。喧哗叫嚣惊扰百姓,当判死罪。非议上级而不是当面进谏的人,随意散布不利言论的人,当判死罪。军中不准私藏乐器,不准下棋,有此行为者以箭穿耳。没有上级命令,军中不准驾车奔驰或徒步奔跑,有此行为者以箭穿耳。不准在军中散放牛马,有此行为者以箭穿耳。不按时饮食者,以箭穿耳。军中不得唱歌、号哭,有者以箭穿耳。命令各级官吏按刑罚条规执行,该杀则杀。官吏见到有罪者而不诛杀,与罪犯同罚。如果让罪犯逃走,杀责任人。率兵作战不得要领的将领,杀。凡官吏不能使兵士、百姓知晓军中禁令者,有人犯法时官吏代为受罚。凡是斩首于市者,陈尸示众三天。

52.23 谒者侍令门外[1],为二曹,夹门坐,铺食更[2],无空。门下谒者一长,守数令入中视其亡者,以督门尉与其官长,及亡者入中报。四人夹令门内坐,二人夹散门外坐。客见,持兵立前,铺食更,上侍者名。守室下高楼候者,望见乘车若骑卒道外来者,及城中非常者,辄言之守。守以须城上候城门及邑吏来告其事者以验之,楼下人受候者言,以报守。中涓二人,夹散门内坐,门常闭,铺食更;中涓一长者。环守宫之术衢[3],置屯道,各垣其两旁,高丈,为埤[4],立初鸡足置,夹挟视葆食[5]。而札书得必谨案视参食者[6],即不法,正请之。屯陈、垣外术衢街皆楼,高临里中,楼一鼓、聋灶[7];即有物故,鼓,吏至而止。夜以火指鼓所。城下五十步一厕,厕与上同圂,请有罪过而可无断者[8],令杼厕利之[9]。

【注释】

[1] 谒者:卫兵。令门:守将官署大门。

[2] 铺:同“餔”。下同。

[3] 术衢:四通八达的大街。

[4] 埤:城上有窥视孔的矮墙。

[5] 夹挟视葆食:文有舛误,当为“卒夹视葆舍”(孙诒让说)。

[6] 参食:当为“参验”(王念孙说)。

[7] 聋:当作“垄”。

[8] 请:为“诸”之误(孙诒让说)。

[9] 杼:清扫。利:当为“罚”。

【译文】

主将门外的卫兵共两队,夹门而坐,轮班吃饭,不能使守卫出现空档。门卫有一名首领,守将经常命他到军中巡查脱逃士兵,以此督促门尉及其官长,并报告脱逃者的姓名。四个士兵夹坐于守将门内,二人夹坐于散门外。有客来见主将,卫兵手持兵器站在前方,吃饭时进行更换,要报告卫兵的姓名。守将堂下或高楼中观望敌情的人,一望见有乘车和骑兵从道外而来,以及城中有异常情况,立即报知守将。守将等候城门上观察兵和城邑官吏中来报告此事的,参验情况。主将楼下的人听取观察员的话,报给主将。任命两名中涓官,在散门内夹道而坐,门平时经常关闭,轮班吃饭。中涓官中要有一名年长者。环绕守将宫室的大路修筑夹道,两边分别砌墙,高一丈,墙头女墙设置窥视孔,像鸡脚一样高立,以便监视葆舍。每收到文书都一定要认真与其他情况参验,不合军法之处立刻呈请上级。夹道、墙外大路、街道都建高楼,居高临下立于里中。楼上备有一面鼓、垄灶,有事击鼓,官吏全部赶到时停止。夜间用火把照亮鼓所在地点。城下每五十步建一个厕所,与城上相应位置的厕所共用一个粪池,让有过失又不至判刑的人去打扫,作为惩罚。

【评析】

墨翟善守,不仅表现在各种行之有效的防御战术和武器装备上,同时更体现在对战备工作的高度重视上,也就是墨子所说的“备不先具者无以安主”。墨子强调,无论在战前、战时和战后,都需要高效运转的指挥体系和严密的组织管理。同时,面对残酷的战争和复杂的人性,严酷的刑罚和丰厚的奖赏都是震慑异己者和意志薄弱者的有效手段。至于吊死扶伤,更是墨家兼爱思想中的应有之义。

《号令》篇着重构建的首先是一个能够高效运转的指挥体系。在墨子看来,一个高效的指挥体系必然是以守城主将为中心的权责明晰的人事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岗位和明确的职责,不能越俎代庖,更不能玩忽职守。不同于和平时期的国家管理,战时守城主将最关注的不是自己的副手,而是情报人员,所谓“守入城,先以候为始”。只有建立起完备的情报系统之后,主将才会考虑各级官吏的任免和权责的划分。墨子指出,官吏安排有一个基本原则:“守之所亲,举吏贞廉、忠信、无害可任事者。”墨家深谙用人之道,指出要用人不疑,“其饮食酒肉勿禁,钱金、布帛、财物各自守之”。当然,对于“有仇怨不相解者”,守将一定要事先为之调解,并把他们安排到互不隶属和相干的岗位上去。至于守城中的重要岗位,自然要从公正而有能力的人中挑选,但这些人必须是身家青白、毫无问题,原则上这些人要么是立过军功的勇士,要么是富家子弟中的佼佼者。

所谓号令,并不是指具体的军事口令,而是指各种军规军纪、战时管理条例和各种禁令。墨子的防御事实上是一种全民防御,即全民皆兵、共同参与。正如孟子所言:“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上》)在残酷的战争面前,没有性别、年龄的差别,一座城池就是一个命运共同体,所有人都被赋予天然的守城职责。对战斗人员而言,严肃的纪律是维持军队战斗力的基本要求,而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严刑峻法更是震慑意志薄弱者的必要手段,可以将所有官兵凝结成一个最为坚固、最为高效的战斗集体。一盘散沙似的集体没有任何战斗力,更无法对抗强大的敌人,最后必然走向城毁人亡的悲惨结局。同样,对非战斗人员而言,既然是休戚与共,战时就有义务密切配合政府的管理,而政府也必须详细制定比平时更为严苛的战时管理条例和各种禁令,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配合军队的各项军事行动,另一方面也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奸细的渗透和变生肘腋的风险。有时候,内部悄无声息的渗透甚至比外部的猛烈进攻破坏力更强。所以,墨子才强调指出,战时建立一个覆盖全城的监控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是十分必要的,而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人与人之间的互相监督和畅通无阻的汇报机制。这样,当有奸细出没或有人出现投敌倾向时便能尽早发觉,及时处理,将危险扼杀在萌芽状态之中。

当然,战争不是只有冲锋陷阵,还需要做好战后的善后工作。善后工作千头万绪,除了补偿战争中征调的民间物质之外,就是要处理好活人和死人的问题。对活着的人,要有功必赏,有过必罚。“命必足畏,赏必足利。”无论赏罚,都要充分体现政府号令应有的威严。在墨子来说,义就是利,正义就是对有功者予以物质和精神利益方面的奖赏,就是要给予他们财富、爵位和荣誉,“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尚贤》)。对于战争中死去的人,要做好抚恤工作,逝者已矣,要把死者应得的荣誉和奖赏留给还要继续活下去的亲属。这不仅是一种姿态,也是对号令威严的一种维护。

杂守

【题解】

《杂守》篇内容比较驳杂,主要介绍进行城市防御战时需要注意的一些不成系统但又不可忽视的细节,可以看作是对其他专题战术的一种有益补充,部分章节的内容前面曾经出现过,可以互相参考。墨子师徒二人的对话内容主要包括如何应对羊坽之攻,如何设置侦察哨所,如何安置难民,如何燃举烽火传递战场信息,如何分配口粮,如何处理城外的军用物资以及一些零碎的备战知识等等。文章显得杂乱无章,却也能看出墨子的一番良苦用心。

53.1 禽子问曰:“客众而勇,轻意见威[1],以骇主人;薪土俱上,以为羊坽[2],积土为高,以临民,蒙橹俱前,遂属之城,兵弩俱上,为之奈何?”子墨子曰:子问羊坽之守邪?羊坽者,攻之拙者也,足以劳卒,不足以害城。羊坽之政[3],远攻则远害,近城则近害,不至城[4],矢石无休,左右趣射,兰为柱后[5],望以固。厉吾锐卒,慎无使顾,守者重下,攻者轻去。养勇高奋,民心百倍,多执数少[6],卒乃不怠。作士不休[7],不能禁御,遂属之城,以御云梯之法应之。凡待烟、冲、云梯、临之法[8],必应城以御之[9],曰不足,则以木椁之[10]。左百步,右百步,繁下矢、石、沙、炭,以雨之,薪火、水汤以济之。选厉锐卒,慎无使顾,审赏行罚,以静为故,从之以急,无使生虑。恚高愤[11],民心百倍,多执数赏,卒乃不怠。冲、临、梯皆以冲冲之。

【注释】

[1] 意:当为“竟”(孙诒让说)。轻竟,即轻斗,视死如归。

[2] 羊坽:用乱柴混合泥土堆积成通往高处(城头)的小道。

[3] 政:当为“攻”字之误。

[4] 不至城:当为“害不至城”,“害”字涉上而脱。

[5] 兰为柱后:“兰(蘭)”当为“藺”之误,即藺石,大石头。柱,同“拄”,撑持。柱后,犹后盾,谓碎石之后,继以大石也(岑仲勉说)。

[6] 少:当为“赏”(王念孙说)。

[7] 士:当作“土”。

[8] 烟:通“堙”,填塞。

[9] 应城:在城上临时加筑城墙。

[10] 椁:当为“揨”(王引之说),撞击,敲打。

[11] :当为“恿”(毕沅说),意为“勇”。

【译文】

禽滑釐问道:“敌军众多且勇猛,纵气逞威,用气势威吓守军;进攻时用乱柴泥土堆积成羊坽道,堆积土石筑成高台,居高临下威胁守军;手持大盾齐往前冲,迅速接近城头,兵器、弓弩一齐攻杀过来,该怎么应付呢?”墨子说:你是问应付以羊坽进攻的防御之法吧?羊坽攻城是一种笨拙的进攻法,只会令进攻一方的士卒疲惫不堪,不足以危害守方城池。对付羊坽进攻之法,敌人在远处时就在远处杀伤他们,在近处时就在近处杀伤他们,城池不会受到太大威胁。箭和雷石不停地投射,箭矢从左右两边交叉急速射击,小擂石之后又是大擂石,希望能以此固守。激励精兵,谨慎地不使他们心生顾虑,守城者有不能轻易被攻克的信念,而进攻者的心态还是比较容易选择撤退的。要培养士兵们的勇气和斗志,民心百倍加强,擒敌立功多的人要多次奖赏,士兵们就不会懈怠。若敌军无休止地堆土成台以进攻,无法有效地加以阻止,终于接近我城,我军就用防御云梯的办法来应对。凡是遇到敌人填塞护城河,冲车攻城、云梯爬城、筑土为山以高临下等进攻法,需要加高加固城池来抵御,如果来不及加固完善,就用打木桩的方法来提高防御力,范围为左边百步,右边百步。将弓箭、石块、沙、炭如暴雨般向敌兵倾洒,再用火把、开水加以辅助。挑选精兵,加以激励,千万注意不要使其有所顾虑。公正严明地执行赏罚,以平稳静定为常态,以雷厉风行为辅助手段,避免一切可虑之事。培养军士的同仇敌忾精神,使民心百倍增强,擒敌立功多的人要多次奖赏,士兵们便不致懈怠。对付冲车、高临、云梯等等,都可用冲机撞击以摧毁它们。

53.2 渠长丈五尺,其埋者三尺,矢长丈二尺。渠广丈六尺,其弟丈二尺[1],渠之垂者四尺。树渠无傅叶五寸[2],梯渠十丈一梯,渠、荅大数,里二百五十八[3],渠、荅百二十九。诸外道可要塞以难寇,其甚害者为筑三亭,亭三隅,织女之[4],令能相救。诸距阜、山林、沟渎、丘陵、阡陌、郭门若阎术[5],可要塞及为微职[6],可以迹知往来者少多即所伏藏之处。

【注释】

[1] 弟:通“梯”。

[2] 叶:通“堞”,女墙。

[3] 句末当脱“步”字(孙诒让说)。

[4] 织:当为“帜”。女:当为“如”。

[5] 距:通“钜”,大。阎术:这里泛指里巷街道。

[6] 职:通“帜”,这里指作为标志的旗帜。

【译文】

渠柱长一丈五尺,其下部三尺埋入地下,地面以上部分长一丈二尺。渠宽一丈六尺,梯子长一丈二尺,渠顶部下垂部分四尺。埋设渠柱时要和城堞保持五寸的距离。每十丈设一渠梯,渠和荅设置范围大约在一里二百五十八步内,共埋设一百二十九具。城外各个要道可以筑起关隘,给敌人进攻设置障碍。在最要害的地方筑三个瞭望亭,呈三角形分布,旗帜也根据亭子的位置布置,使彼此间可以守望相助。在每处大土岗、山林、河沟、丘陵、田间小路、城郭门户和里巷街道,凡是要塞地段皆设立旗帜,可借此侦伺敌人踪迹,判断敌军人数多寡及隐蔽埋伏之处。

53.3 葆民[1],先举城中官府、民宅、室署,大小调处,葆者或欲从兄弟、知识者许之[2]。外宅粟米、畜产、财物诸可以佐城者,送入城中,事即急,则使积门内。民献粟米、布帛、金钱、牛马、畜产,皆为置平贾,与主券书之。使人各得其所长,天下事当;钧其分职,天下事得;皆其所喜,天下事备;强弱有数,天下事具矣。

【注释】

[1] 葆民:指为进入城中的各地百姓安排住所。

[2] 知识:相识之人。

【译文】

妥善安置外地民众,先动用城中的官府、民宅、官署,根据房屋大小分派百姓居住。被安置者如果有希望和兄弟、朋友同住者可以获准。外面的粮食、牲畜、财物等一切有助于守城者,均运送入城,一旦情况紧急,就堆在城门内。百姓献纳的粮食、布帛、金钱、牛马、牲畜,全部公平核价,为其开具书券写清楚。如果能够让人们发挥各自的特长,天下事就能处置妥当;各自尽其应尽的职责,天下事就无不成功;每个人都喜欢自己的岗位,天下事就能样样完备;强弱各有恰当的安置,天下就万事俱备了。

53.4 筑邮亭者圜之,高三丈以上,令侍杀[1],为辟梯[2]。梯两臂长三尺[3],连门三尺[4],报以绳连之。椠再[5],杂为县梁。聋灶[6],亭一鼓。寇烽、惊烽、乱烽,传火以次应之,至主国止,其事急者引而上下之。烽火以举[7],辄五鼓传,又以火属之,言寇所从来者少多,旦弇还。去来属次烽勿罢[8]。望见寇,举一烽;入境,举二烽;射妻[9],举三烽一蓝[10];郭会,举四烽二蓝;城会,举五烽五蓝;夜以火,如此数。守烽者事急。

【注释】

[1] 侍:通“倚”,倾斜。杀:减。

[2] 辟:通“臂”。

[3] 三尺:当为“三丈”。

[4] 连门:当为“连版”(孙诒让说),即梯臂之间连接木板为梯级。

[5] 椠:通“堑”。

[6] 聋:通“垄”。

[7] 以:通“已”。

[8] 弇:同“淹”,淹滞。

[9] 射妻:应作“射要”,意为敌军快速进袭紧要之地。

[10] 蓝:当为“鼓”(王引之说),击鼓。

【译文】

候望敌情的邮亭要建造成圆形,高度在三丈以上,上部砍削作倾斜状。设置有扶手的梯子,梯子两臂长三丈,梯板长三尺,将梯板和梯臂用绳子捆结。构筑内外两层堑壕,上面架起悬梁。砌好垄灶,每亭还要备一面鼓。烽火分三种:寇烽报告敌人来袭,惊烽意为形势紧急,乱烽预示将要全面崩溃。烽火次第相传,直至国都为止。情况紧急时牵引烽火一上一下滑动。烽火点燃后,就击鼓五通以传递军情,再以烽火的不同形态告知敌军的方向和人数多少,不可迟误。如敌军往复来去,烽火不可熄灭。初见敌兵入侵,燃起一堆烽烟;敌军已入境,燃起两堆烽烟;敌人突入紧要之地,燃起三堆烽烟,擂鼓一通;敌人攻至外城,燃起四堆烽烟,击鼓两通;敌军若聚集城下,则燃起五堆烽烟,击鼓五通。夜间以火光代替烽烟,数目照旧。守望烽火者掌管紧急情况。

53.5 候无过五十,寇至叶[1],随去之,唯弇逮[2]。日暮出之,令皆为微职[3]。距阜、山林皆令可以迹[4],平明而迹,无迹,各立其表,下城之应[5]。候出置田表,斥坐郭内外[6],立旗帜。卒半在内,令多少无可知。即有惊,举孔表[7];见寇,举牧表[8]。城上以麾指之,斥步鼓整旗,旗以备战从麾所指。田者男子以战备从斥,女子亟走入。即见放[9],到传到城止[10]。守表者三人,更立捶表而望[11],守数令骑若吏行旁视,有以知为所为。其曹一鼓,望见寇,鼓传到城止。

【注释】

[1] 叶:当为“堞”。城墙上向外一侧的墙垛,其形如齿,中间留有孔洞,可用于瞭望和射箭,又称女墙。

[2] 唯弇逮:当为“无厌逮”,“逮”通“怠”(孙诒让说)。

[3] 职:通“帜”,标志。

[4] 距:同“巨”,大。迹:指侦查。

[5] 这句话文有舛误,应作“平明而迹,迹者,无下里三人,各立其表,城上应之”(王引之说)。

[6] 斥:指在城内策应侦察兵的巡逻兵。

[7] 孔:当为“外”。

[8] 牧:当为“次”。

[9] 放:为“寇”字之误。

[10] 前“到”字当为“鼓”(王引之说)。

[11] 捶表:当为“邮表”(俞樾说),烽燧守望之所。

【译文】

侦察兵不超过五十人,若敌军已到城下,就迅速离开,切勿拖沓滞留。黄昏时分派遣出城,所有人都戴上徽章标志。大土山、山林等地设立哨位令其方便侦查,平明时分进行探察,每里派遣的侦察兵不少于三名,各自树立标记,城上根据标记作出连动反应。侦察兵到野外设立标记,巡逻兵在郭内外策应,竖起旗帜。将半数士卒留在郭内,使外敌无法得知我军的确切人数。一旦情况紧急,举起野外的标志;敌人进入视野,举距离近的旗帜。城上用旗帜指挥,巡逻兵击鼓竖旗,全军备战,一切行动听从城头旗帜的指挥。城外耕作的农夫要持武器跟随巡逻兵作战,女人赶快入城躲避。见到敌军就击鼓,警讯传到城上为止。派三人守标志,还要设立烽燧守望之所。守城主将时常派骑兵和官吏到各处巡视,以了解他们的行动。守标志者配备一面鼓,望见敌军,依次击鼓,直到警讯传到城上为止。

53.6 斗食[1],终岁三十六石;参食[2],终岁二十四石;四食,终岁十八石;五食,终岁十四石四斗;六食,终岁十二石。斗食食五升,参食食参升小半,四食食二升半,五食食二升,六食食一升大半,日再食。救死之时,日二升者二十日,日三升者三十日,日四升者四十日,如是而民免于九十日之约矣[3]。

【注释】

[1] 斗食:每日食一斗之粮,一日两餐,一餐五斗,一年三十六石。

[2] 参食:一斗三分,每日食三分之二,一日两餐,一餐三升小半,一年二十四石。以下诸标准依次类推。

[3] 约:强行限制。

【译文】

每人每天分一斗粮,一年约三十六石;每人每天分三分之二斗粮,一年约二十四石;每人每天分四分之二斗粮,一年约十八石;每人每天分五分之二斗粮,一年分十四石四斗;每人每天分六分之二斗粮,一年约十二石。每天吃一斗,则平均每餐五升;每天吃三分之二斗,则每餐吃三升又一小半升;每天吃四分之二斗,则平均每餐吃二升半;每天吃五分之二斗,则平均每餐吃二升;每天吃六分之二斗,则每餐平均吃一升另大半升;每日吃两餐。维持生存的艰难时期,每人每天按二升吃二十天,每天三升吃三十天,每天四升吃四十天,依靠这九十天的强行限制,百姓就能免于饿死。

53.7 寇近,亟收诸杂乡金器若铜铁及他可以左守事者[1]。先举县官室居、官府不急者,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即急先发。寇薄[2],发屋,伐木,虽有请谒,勿听。入柴,勿积鱼鳞簪[3],当队[4],令易取也。材木不能尽入者,燔之,无令寇得用之。积木,各以长短、大小、恶美形相从。城四面外各积其内,诸木大者皆以为关鼻[5],乃积聚之。

【注释】

[1] 左:通“佐”,辅助。

[2] 薄:迫近。

[3] 积鱼鳞簪:像鱼鳞一样交错散放。

[4] 当队:当路。

[5] 关鼻:可以穿绳拖拽的钮。

【译文】

敌兵迫近,紧急收集各乡铜铁类的金属器物以及其他可以用来帮助守城的东西。先取用官吏家中、官府之中不急用之物,统计木材大小、长短及总数,紧急先运上城。敌军迫近,就拆除房舍,伐尽树木,即使有人求情,也不能批准。运入城的柴木,不能像鱼鳞一样交错散乱堆置,要堆放在当路,方便取用。不能全部运进城的木材,就地烧光,勿让敌军得以取用。堆放木材时,分别按照长短、大小、材质好坏及形体大小来堆放。从城外四方运来的物品全部堆放在城内,所有大木头都要安装环钮,然后堆放在一起。

53.8 城守司马以上,父母、昆弟、妻子有质在主所,乃可以坚守。署都司空,大城四人,候二人,县候面一,亭尉、次司空,亭一人。吏侍守所者财足廉信[1]。父母、昆弟、妻子有在葆宫中者,乃得为侍吏。诸吏必有质,乃得任事。守大门者二人,夹门而立,令行者趣其外[2]。各四戟,夹门立,而其人坐其下。吏日五阅之,上逋者名。

【注释】

[1] 财:通“才”,才能。

[2] 趣:疾行。

【译文】

守城官员职位在司马以上者,父母、兄弟、妻子和儿女中要有人在主帅处做人质,城池才能坚守。大城设置都司空四名,候二名,城池四面各设一名县候,每亭任命一名亭尉、一名次司空。在主将衙署中任职的官吏要才能足备、廉洁诚信。只有父母、兄弟、妻子、儿女在葆宫中的人,才能担任侍吏。所有官吏必须留下人质,才能获得委任。派两名卫士守卫衙署大门,分立门两侧,命令行人迅速离去。另有四名持戟武士,分列门两侧,而守门者坐于戟下。官吏每天巡检五次,上报逃跑卫兵的姓名。

53.9 池外廉有要有害[1],必为疑人[2],令往来行夜者射之,谋其疏者[3]。墙外水中为竹箭,箭尺广二步,箭下于水五寸,杂长短,前外廉三行,外外乡[4],内亦内乡。三十步一弩庐,庐广十尺,袤丈二尺。队有急,极发其近者往佐[5],其次袭其处[6]。守节出入使,主节必疏书,署其情,令若其事,而须其还报以剑验之[7]。节出,使所出门者,辄言节出时、掺者名[8]。百步一队。閤通守舍[9],相错穿室。治复道,为筑墉[10],墉善其上。

【注释】

[1] 池外廉:护城河外沿,靠近敌军的一边。有要有害:指要冲位置要预设陷阱埋伏。

[2] 疑人:指稻草人,远望之如人形,以为疑兵。

[3] 谋:乃“诛”字之误(俞樾说)。

[4] 乡:通“向”。

[5] 极:通“亟”,急。

[6] 袭:接应。

[7] 须:等待。剑:当为“参”,参验。

[8] 掺:通“操”。

[9] 閤:旁门。

[10] 墉:墙。

【译文】

护城河外沿要冲位置要预设埋伏,令设稻草人以为疑兵,命令对往来的夜行者射杀勿论,疏忽怠慢者斩首。城外水中遍插竹箭,竹箭间距为两步,箭尖在水面五寸以下,长短错杂,前排外边三行,外围竹箭箭尖斜指向外,内围竹箭箭尖斜指向内。每隔三十步设一座发射弩箭的小屋,小屋宽十尺,长一丈二尺。某一队伍形势紧急,紧急派附近部队前往支援,稍近的部队前往接应。守将为出入官吏发放符节,掌管符节的官吏须将敌情详情记录在案,使其报告与实情相符,待其汇报时予以验证。符节发出,令持节出门的使者上报凭证出门的时间和持节者的姓名。每隔一百步设置一支队伍。守城主将衙门的边门通向其居舍,旁门相互错置。修建复道,筑墙,墙顶苫瓦。

53.10 取疏[1],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2],以备湛、旱、岁不为[3]。常令边县豫种畜芫、芸、乌喙、袾叶[4],外宅沟井可填塞,不可,置此其中。安则示以危,危示以安。寇至,诸门户令皆凿而类窍之,各为二类,一凿而属绳,绳长四尺,大如指。寇至,先杀牛、羊、鸡、狗、乌、雁[5],收其皮革、筋、角、脂、𦭣、羽[6]。彘皆剥之。吏橝桐[7],为铁錍[8],厚简为衡枉[9]。事急,卒不可远,令掘外宅林。谋多少[10],若治城□为击,三隅之。重五斤已上,诸林木,渥水中,无过一茷[11]。涂茅屋若积薪者,厚五寸已上。吏各举其步界中财物可以左守备者[12],上。

【注释】

[1] 取:同“趣”督促。疏:同“蔬”,蔬菜。

[2] 畜:同“蓄”,积蓄。

[3] 湛:水灾。岁不为:年成不好,歉收。

[4] 芫、芸、乌喙、袾叶:四者皆为有毒植物。芸为香草,此处当为“芒”字之误。

[5] 乌:当为“凫”。

[6] :当为“脑”字之讹(毕沅说)。

[7] 橝:疑当为“槚”字之误(孙诒让说),楸。𠧡:未详。

[8] 铁錍:铁制箭矢,较普通箭矢更长、扁平、锋利。

[9] 枉:当为“柱”(孙诒让说)。

[10] 谋:疑当为“课”(孙诒让说),征用。

[11] 一茷:一排。

[12] 左:同“佐”。

【译文】

督促百姓贮存蔬菜,使家家贮存足够吃三年的蔬菜和粮食,以防备水旱灾害和荒年。常年让边远县预种一些芫、芒草、乌头、椒叶等毒性植物,外宅的水沟、水井能填塞起来的就填塞起来,不能填塞的就将这些毒物投入其中。在和平安定时期,让百姓懂得存在战争的危险,战乱时期则要让百姓能够安心而不致恐慌。敌军来袭,每家门户都凿有两种孔洞,一种用以穿绳子。绳子长四尺,指头粗细。敌军到来,先杀掉牛、羊、鸡、狗、凫、雁等畜禽,收集它们的皮革、筋骨、角、油脂、脑、羽毛。猪全部剥皮。官吏负责选取楸木、桐木等制成铁錍,厚实的木料就用做横柱。若形势吃紧,等不及远方木材运到,就命令采伐外宅的林木。征用多少木材,要看修缮城楼和建造三角形“击”的用量大小。木材重五斤以上的,浸入水中,不要多于一排。用泥涂抹茅草屋顶以及堆积的柴草,厚度在五寸以上。官吏各自征收其辖区内可以辅助守御的财物,并上交。

53.11 有谗人,有利人,有恶人,有善人,有长人,有谋士,有勇士,有巧士,有使士,有内人者,外人者,有善人者,有善门人者[1],守必察其所以然者,应名乃内之。民相恶,若议吏,吏所解,皆札书藏之,以须告之至以参验之。睨者小五尺不可卒者[2],为署吏,令给事官府若舍。蔺石、厉矢诸材器用皆谨部,各有积分数。为解车以枱[3],城矣以轺车[4],轮轱广十尺[5],辕长丈,为三辐,广六尺,为板箱,长与辕等,高四尺,善盖上,治中令可载矢。

【注释】

[1] 门:当为“斗”(苏时学说)。

[2] 睨者:年龄在十四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3] 枱:当为“梓”之误(苏时学说)。

[4] 城矣:当为“载矢”二字之讹。

[5] 此句疑有脱误。

【译文】

有谗佞之人,有贪利之人,有恶人,有善人,有身具特长之人,有谋士,有勇士,有巧士,有可奉使之士,有能容人的人,有不能容人的人,有与人为善的人,有好勇斗狠的人,守城主将一定要详细了解这些人之所以如此的原因,名实相符者便予以纳用。百姓间有纠纷,如果诉讼到官吏处,官吏为之开解,都要记录并存档,以备控告者前来查看时用以参考验证。身高低于五尺不能当兵的未成年人,就让他在官府或官员私宅中当差。礌石、利箭等守城之物都要谨慎部署,分别登记清楚存放的数目。用梓木制造装载弓箭的轺车,两轮之间宽十尺,车辕长一丈。三根条辐,直径六尺。用木板围成车厢,长度和车辕相当,高四尺,妥善为车厢加盖子,整理好内部,使其适于装载箭支。

53.12 子墨子曰:凡不守者有五:城大人少,一不守也;城小人众,二不守也;人众食寡,三不守也;市去城远,四不守也;畜积在外,富人在虚,五不守也。率万家而城方三里[1]。

【注释】

[1] 率:大率,大约。

【译文】

墨子说:无法防守的情况有五种:城大而守城人数少,这是第一种情况;城小而人口太多,这是第二种情况;人口多而粮食少,这是第三种情况;集市离城太远,这是第四种情况;囤积的守城物品在城外,富人在乡下而不在城中,这是第五种情况。一般情况下城中居民一万家,城邑方圆三里属于比较合理的比例。

【评析】

《杂守》是介绍墨子守城思想的最后一篇。顾名思义,此篇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琐碎,虽然谈话内容都与守城有关,但却没有一个统一的主题,只是墨子师徒之间的一次谈话过程中随意谈到的一些话题,故名曰“杂守”。倘若一定要给这些谈话内容进行归类的话,则前两章可归为“备高临”一类,三到十一章可归入“号令”一类,最后一章可视为墨子对自己兵学思想的一个总结。可以说,墨子名扬四海的“墨守”之所以能够独步天下,也正是体现在这些看似庞杂繁复、实则深刻详备的细节上。

细节决定品质,《杂守》篇所谈的正是这样一些对城市防御战具有重大意义的细节。前两章的内容与《备高临》篇内容有所重复,这里不再详谈。后九章是对《号令》篇的有益补充,内容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难民的安置工作。这些难民都是城市周围村镇的农民,与城内居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战争期间不得不躲进城市。一个城市的吸纳能力是有限的,大量难民涌入后,不仅是对城内粮食供应能力的挑战,也会对城市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压力,这是一个守城主将不得不认真思考的严峻问题。

其次,城市情报工作和报警系统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情报制度主要包括情报人员的培训、情报工作的正常展开以及如何快速传递情报内容等,这些都是守城主将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情报工作就是城市存亡的生命线。报警系统也是情报工作的一个分支,墨子根据敌情的紧急程度,将烽烟的等级分为“寇烽”、“惊烽”、“乱烽”三个等级,每种烽烟都有特定的燃放方法,代表不同紧急程度的敌情。

再次,战时属于非常时刻,用人制度也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人的能力不但有高低,还各不相同,人性的善恶也很难辨清,在这种情况下,就要考验守城主将对人性的把握和用人的眼光了。如果说这些问题还属于主观性问题,跟主将个人能力相关,那么重要管理岗位上的官员就必须有一套严格的用人机制。墨子认为,司马以上的官员,必须要有家属抵押为人质,守城主将派专人看管。

最后,墨子的防御思想是一种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积极防御思想。墨子要求守城主将积极做好日常战备工作,“安示以危,危示以安”。具体而言,就是要求百姓们平时便有计划地为可能到来的战争做好准备,“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以备湛、旱、岁不为”。不但如此,边远的城邑还要种植一些有毒植物,以备不时之需。事实上,这一点也是墨子一贯的治国思想,“国无三年之食者,国非其国也”(《七患》)。

在墨子看来,治理国家,首先要有能力保卫自己的国家,所以墨子才会分出大部分精力研究城防之道,并且还一不小心成就了“墨翟之守”的美誉。但兵学显然不是墨子思考的重心,墨子研究兵法只是为了消弭战争。墨子真正关心的还是如何让天下人都能够“兼相爱,交相利”,用正义的力量守卫人间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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